文档介绍:资料员培训教材
第一章工程资料管理概述
第一节术语
1、工程资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等。
2、基建文件: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分为工程准备文件和竣工验收等文件。
(1)工程准备文件: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3、施工资料: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4、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5、工程档案: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6、立卷: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也称立卷。
7、归档:文件的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第二节工程资料管理职责
一、通用职责
1、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规定。
2、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并按规定移交。
4、工程资料应实行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工程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建设过程中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
5、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和齐全,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施工单位职责
1、应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2、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的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完成。
第三节工程资料的管理
1、施工资料应实行报验、报审管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按报验、报审程序,通过相关施工单位审核后,才能报监理单位。
2、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应有时限性要求。工程相关各单位宜在合同中约定报验、报审资料的申报时间和审批时间,并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当无约定时,施工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3、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应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资料的移交套数、移交时间、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等。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将有关施工资料按约定移交。
第四节工程资料分类与编号
一、工程资料分类
1、应按收集、整理单位和资料的类别的不同进行分类;
2、施工资料应根据类别和专业系统划分;
3、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分类、整理和保存应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
例如:
A类:基建文件
B类:监理文件
B1监理管理资料:规划、细则、月报、纪要、日志、总结
B2监理工作记录:各类报审表
B3竣工验收资料:竣工报验单、竣工验收证书、质量评估报告
B4其他资料: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
C类:施工资料
C0施工管理和验收资料:质量事故调查记录、事故报告书、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等级核定申请表、质量综合评定表、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工程竣工报告
C1施工管理资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企业资质及相关人员岗位证书、见证记录、施工日志
C2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
C3施工测量记录:工程定位记录、基槽验线记录、建筑物垂直度、标高记录、沉降观测记录
C4施工物资资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材料试验报告、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检测报告、复试报告
C5施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预检记录、施工检查记录、交接检查记录
C6施工试验记录:试验记录、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建筑类的试验包括地基承载力、桩检测报告、回填土实验报告、钢筋连接工艺评定报告、钢筋机械连接形式检验报告、钢筋连接试验报告、配合比、混凝土(砂浆)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强度统计、评定记录、超探报告(记录)、高强螺栓抗滑移系数检测报告、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报告、钢结构涂料厚度检测报告)。
二、工程资料编号
九个分部工程的代码。
8位数的数码编号:前2位是分部工程代码;第3、4位是子分部工程代码;第5、6位是分项工程代码;第7、8位是各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顺序号。
第五节工程资料编制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