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为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有一名领导带班,负责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的领导,办公室主任协助带班领导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时限要求坚守岗位,不允许脱岗、空岗或随意替岗。经带班领导或办公室主任调度核实,连续脱岗30分钟者视为空岗。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期间要定时或不定时调度,抽查各值班点人员在位及安全工作情况。一般情况下,白班每天至少全面调度三次,夜间值班至少全面调度两次,特殊情况随时调度、抽查,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纪录要求详实、规范,字迹工整。
四、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通报值班情况,并按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安全工作情况,正常情况下,白天要汇报两次,夜班在22:00 22:30期间汇报一次。带班领导要督察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并根据安全情况调度安排当日安全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
六、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各类通讯器材和联络方法,熟悉辖区内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况,掌握防火预案并具备根据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员负责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值班室内聚餐、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禁止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值班室电话系安全专用电话,禁止无关人员随意使用。
八、凡在上岗期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造成空岗、脱岗的给予一次罚款300元处罚。因上述原因造成报警、出警不及时或不能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酿成损失的加重处罚,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做好各项扑火准备,使森林防火的工作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乡森林防火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降低森林火灾损失,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较、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预案》及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乡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处置办法。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成立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乡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并明确指挥部职责。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联系,做好火灾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协助各村护林防火小组,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3、负责对火场态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4、具体负责扑火前线的指挥协调工作,负责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源信息,协调解决各村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二、森林火灾预防
1、乡、村两级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宣传要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及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讲解一些典型案例,尤其是教育中、小学生不要玩火,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控制火源管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森林防火期内严禁野外用火。同时要求林业经营大户坚持巡山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