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特色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
特色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推动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意见》(省党发﹝2016﹞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城乡一体化为目标,抢抓市委、市地区政府加快推进XX县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契机,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人口向中心集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基地集中的原则,加快我县特色小城(古)镇建设步伐,全力建成一批规模适度、特色鲜明、功能完善、产业配套、生态良好的特色小城(古)镇,使我县小城镇建设与发展走在全市前列。二、基本目标(一)总体目标: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强度推进的原则,用2年时间在全县建设32个功能分布合理、文化特色鲜明、街道绿化美化净化、生活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全、城镇管理有序的特色小城(古)镇。(二)年度目标:2016年启动建设10个,2016年启动建设9个,2016年启动建设13个,共34个(含2016年已基本建成的2个)。其中,建成4个幸福小镇。三、工作内容(一)房屋建设及建筑风貌改造 1、特色小城(古)镇房屋新建和旧房改造工作,要按照镇县建设规划要求,参考《试验区黔西北民居设计方案》及相关城镇房屋建筑风貌参考资料,并结合城镇的地域、民族、历史文化特色等,对每栋房屋进行一户一册设计,使房间布局合理、结构安全保障,做到房屋建筑按设计要求改造率达60%以上,镇县主要街道两旁房屋建筑立面改造率达95%以上。 2、规划范围内室外附属设施规范化建设,建筑风格与镇县的建设风貌协调统一,符合地方特色和规划设计要求,改造率达60%以上。 3、规划区范围内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房屋建筑及公共服务设施按照规划设计确定的特色建筑风貌进行改造建设。(二)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特色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交通便捷、功能明确、设施配套、布局合理的要求、 1、道路设施建设。对规划区内街道、巷道路面进行全方位改造升级,路面油化硬化率达75%以上;人行铺装率达75%以上;路灯设施设置基本完善,亮灯率
达90%以上。 2、供排水设施。自来水普及率达60%以上,生活饮用水达到国家标准;工业区、商业区、仓储区、住宅区和重要建筑物消防设施基本具备;城镇主要道路、公共场所、集中居住区排水设施基本完善、畅通。 3、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有条件的乡镇逐步启动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4、公厕。每个特色小城镇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建成1-2个水冲式公厕。 5、通讯设施。规划区范围内合理设置通讯设施,覆盖率达100%。(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规划要求,合理设置中小学3-4所、幼儿园1-2个、文化娱乐活动中心1个、图书馆(室)1个、体育场1个、集镇农贸市场1-2个、宾馆3-4个、医院1个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并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使用要求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做到服务设施配套、服务功能齐全、服务质量优良,能满足居民日常生产生活需要。(四)城镇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建设每个特色小城镇要建成1个生态小公园、一个生态小广场。对城镇周边山地以经果林、生态林为主全覆盖进行绿化,对城镇主次街道以景观生态效益为先,全覆盖开展行道树种植、庭院广场进行草地绿化;对城镇主次街道全面实施绿色路灯、光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