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司法局民主评议基层司法所实施方案
县司法局民主评议基层司法所实施方案
根据毕节地区司法局关于转发毕节地区纠风办《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16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及县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 XX县2016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XX县司法局2016年民主评议基层司法(站)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抓专项治理和行风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评议工作的新模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良好发展环境。
二、评议原则
求真务实,纠建并举;依靠群众,发扬民主;严格程序,客观公正;评优评差,促进工作。
三、评议内容
(一)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公开、透明,应该公开的要全面公开。
(二)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三)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摧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四)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五)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基本建立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
四、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民主评议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成立XX县司法局2016年民主评议基层司法(站)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王义国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刘华和政工科长孔云担任,成员为班勇、安辉、钟以春、马凤银、唐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工科,孔云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李章勤、马关等、李继太,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
(二)评议方法
1、由各司法(站)所进行自我剖析,认真查找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司法局民主评议基层司法(站)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议领导小组)会同县纠风办、各乡镇党委、政府聘请评议代表(评议代表在服务对象、新闻媒体、非党人士、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等中聘请,参评部门的人员不得作为评议代表),召开动员会,对被评司法(站)所行风建设情况开展调查评议活动。
3、通过公布举报电话、明查暗访、社会问卷调查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4、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合作单位和服务对象对被评单位的意见。
5、召开评议大会,对行风建设情况进行面对面评议。
(三)评议步骤
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从4月初开始到7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教育部署阶段(4月上旬至4月中旬)。评议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聘请评议代表召开动员大会,并对评议代表进行必要的培训,做好思想动员,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民主评议行风的认识和接受评议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中旬)。被评司法(站)所全体工作人员按照评议内容,在深入进行思想教育的基础上,结合本所和个人实际,查找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剖析,并写出自查报告,提出初步整改的意见。
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