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场绿地、道路借用协议书广场绿地、道路借用协议书出借人:SS区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人:杭州市SS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配合杭州市地铁2号线项目-庆春广场站建设顺利进行,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借用甲方庆春广场部分绿地、道路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借用场地的范围乙方为杭州地铁2号线庆春广场站施工需要,借用甲方庆春广场的部分绿地、道路等。借用范围:北至庆春广场地下室,南至南临空墙以南,东至庆春广场公共场所以西,西至景坛路以东人行道。(详见双方核对的图纸)第二条借用期限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借用场地的使用权。第三条场地借用方式为无偿借用:1、本协议所涉及的土地借用为无偿性质,乙方在借用期间负担场地内所产生的水、电、气、税费等费用,无需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租赁地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在无偿借用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民事、经济、刑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1•依法制订有关广场绿化地使用、迁移、景观、道路告示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协助各级、各职能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在租赁期限内因原场地本身问题造成乙方或者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侵权责任。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活动。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1•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乙方在施工围挡时要与庆春广场景观相配套,并做到美观、干净,做好市民告示,文明施工,并确保广场排水畅通。5•乙方施工时需对广场内绿化进行临时迁移,应报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批,并将临时用绿地许可证送区建设局备案。,乙方不得改变租赁场地的用途。第六条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进行违法活动累计达2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场地擅自转借给第三人的。(4)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第七条其他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水电等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费用 %的违约金。2•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有权收回场地。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第十二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场地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场地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对租赁场地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场地,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场地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借用场地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