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
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图(权力运行图)
民办学校违法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事项办事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民办学校违法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审批类型
√□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初审转报□暂停审批
办理地点
梓潼县教体局法规监审股
法定时限
15
承诺时限
10
专家评审、现场
勘查等时限
3
是否年审
是
有无数量限制
无
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无
应交材料
序号
应交材料
份
数
是否属
前置条件
前置条件办理的行政机关、基层组织或中介机构
1
筹设申请,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项目、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等。在文昌、长卿以外的乡镇举办民办学校的,必须取得当地人民政府同意,举办幼儿园,还必须取得当地小学同意,相同性质的民办学校只能举办一所。
1
2
举办者的住址或地址及身份证明材料
1
3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租赁校产的,必须出具租赁合同。
1
4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1
5
使用旧有房屋作校舍的,必须有县级以上质检部门的质检报告或安全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
1
示范
梓潼县教体局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文本
目录
审批条件
序号
审批条件
1
愿意在我县境内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等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必须按程序向我局申请,由我局根据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及学校布局和生源状况,并实地考查论证,按照“布局合理、控制校点和项目数、注重质量和安全”的原则,决定是否同意筹设学校。
2
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举办者方可筹建学校。
3
未取得筹设批准书而擅自筹建学校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出资者自己承担。
4
5
法定依据
序号
法定依据
类型(法律)法规
或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2条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12条
法规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梓潼县教体局
法规监审股
联系电话
8219843
8219843
投诉电话
8219843
8219843
网址
办理程序: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应当向当地教育部门领取资料,办学申请,申办受理,审查决定等。
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
民办学校违法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事项权力运行图
(法定时限:15工作日承诺时限: 10 工作日)
向审批机关提出筹办申请
提供材料:1、筹设申请,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项目、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等。在文昌、长卿以外的乡镇举办民办学校的,必须取得当地人民政府同意,举办幼儿园,还必须取得当地小学同意,相同性质的民办学校只能举办一所。
2、举办者的住址或地址及身份证明材料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租赁校产的,必须出具租赁合同。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使用旧有房屋作校舍的,必须有县级以上质检部门的质检报告或安全部门出具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