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合政办秘〔2009〕84号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合发〔2008〕17号)和《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实施意见》(合发〔2009〕1号),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现就加强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和谐文明为宗旨,以为民服务为根本,以民主管理为基础,全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为促进农村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稳定和各项事业发展奠定基础。(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尊重群众意愿,体现群众需求,调动群众积极性,不断满足农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整体素质。村民自治,管理有序。尊重和保障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提升农村社区管理与服务功能,增强社区凝聚力,努力建设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整合资源,共建共享。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培育农村社区民间组织和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开展群众性互助和自娱自乐活动,整合农村社区人才、资金、物质、技术等资源,形成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合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突出特色,分类指导,从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统筹规划,城乡互动。推进城乡社区一体化建设,把农村社区建设与城市社区建设结合起来,统筹规划,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共同提高。二、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各县区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服务于经济发展,按照“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即:搭建一个平台,每个社区都要有功能完善的综合服务中心;突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两个重点;完善村(政)务、生产、生活三个服务;搞好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村民自治、综合配套改革、村级各项创建活动四项结合。全面推进村(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农村和谐社区建设。我市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任务在肥东县、肥西县和长丰县,力争到2012年,全市30%以上的三县农村建制村转变为社区,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到2020年,基本形成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成为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和新农村建设样板区。三、工作任务(一)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工作及服务配套用房建设。到2012年,每个农村社区都要建立一所综合服务中心,设有“一站式”服务大厅,服务中心面积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低于1500户的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具备党群议事、文体活动、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等基本功能。逐步建立和完善阅览室、文化宣传长廊、多功能活动室等文化娱乐阵地和便民商业服务网点。二是加强农村社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以“四清四改”和村村通水泥路、村村饮安全水、村村通广播电视为切入点,全面开展以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和村庄绿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环境综合整治。到2011年,力争全市70%以上乡村建成文明乡村,基本实现“道路硬化、村庄绿化、村容整洁、饮水安全、厕所卫生、乡风文明”的目标。(二)加强农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