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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细则之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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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细则之争.doc

上传人:jiaxidong_02 2019/8/6 文件大小: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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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劳动合同法细则之争“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尤其是正在讨论的实施细则内容,恐怕短期内会让很多企业更为焦虑。”不久前的一个下午,在京北的一家茶馆聚会中,北京市某区法院经济庭法官梁某对记者说。梁法官的主要工作,大多是处理企业雇员和企业之间的各种经济纠纷。在这个聚会上,还有数位人士,从事公司法务工作或人力资源工作。他们最近比较关注的,也正是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正在加紧制定的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这将涉及到大部分采用劳务外包业务的公司,以及所有从事劳动外包业务的公司,具体将产生何种影响,还要等实施细则出台才能知道。”北京外航服务公司(简称FASCO)一位参加聚会的人力资源经理告诉记者。“红线”博弈让这些企业法务律师和人力资源经理关注的新《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源自2012年12月28日。是日,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或“新《劳动合同法》”)。同一天,时任国家主席胡***签署第73号主席令,宣布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劳动合同法》修改,主要涉及劳务派遣。”歌美飒中国人力资源总监冯军告诉记者。作为一家国际风能电力公司,总部设在西班牙的歌美飒在中国有大量工作都是通过劳务外包、劳务派遣实现的。 4月10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针对新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称‘人社部’)正在加紧有关劳务派遣业务实施细则的制定,讨论稿已经召集过一些单位开会研究。”该人士还透露,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北京人社局”)曾派人参加此次会议。讨论稿中较引人关注的条款,是对于劳务派遣人员占用工单位总人数比例,以及关于劳务派遣人员范围的设定。“目前有传闻说,这个比例是10%。”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外企服务分公司(简称“中智”)总经理程功接受记者专访时说。中智是国资委下属唯一一家以人力资源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央企,多年来在人力资源行业排名第一。据程功介绍,当前中智在全国为超过105万的员工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在北京地区就达20万人,其中又有2万人属于劳动派遣范畴。 10%的比例,将让很多企业陷入困境。“此前没有这个比例上的规定。”程功说,现在10%的比例,也只是业界传闻的数据,或许并不是确切的数据,因为如果真的是如此一刀切的比例限定,恐怕会有一定的问题。“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不仅是企业,也包括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比如交管局。”程功举例说。就当前情形而言,交通协管员绝大部分是各地交通管理局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购买的“服务项目”,简言之,就是劳务派遣和服务公司招聘人员,然后将其派到用工单位(即交通管理局)从事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简称“三性”)工作。“交通管理局属于政府机构,其编制需要经过编制办审批,交通协管员数量庞大,显然不能通过审批招聘来实现。但是,如果有10%的硬性规定,就意味着‘三性’人员总量不能超过现有编制人员的10%,这显然在执行上是会出问题的。”虽然中智在协管员这个具体的工种上,没有什么业务,但程功表示,他认同具体到这个工种职业,是很难做到既符合实际需求,又能满足10%“红线”。而一旦实施细则出台,无论是何种比例,既然是法律条文的实施规范,因此所有机构,包括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