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doc

格式:doc   大小:19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doc

上传人:ipod0c 2019/8/7 文件大小:1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机构、队伍、业务建设,为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提升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中的积极作用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具有贴近基层、熟悉基层、优质低价、便民利民等特点,在调整和规范经济社会关系方面有着独特的职能优势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在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 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夯实基层法律服务基础,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面发展,为创建“平安前郭”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二、严格执业准入,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管理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第十四款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的要求,对执业准入环节进行规范。(1)严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的条件、程序材料要求,切实把好人员进口关。(2)从2011年开始,原持有法律服务执照的局在编工作人员,按照工作所在地或工作便利原则给予执业证年度注册,但只能允许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办理任何有偿法律服务案件,严禁私自办案。(3)新申请执业人员应先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并办理相关实****手续。(4)对申请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的人员,必须参加市局以上机构组织的上岗培训。(5)每年年检注册前,参加年检注册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参加市局和县局组织的知识更新培训。三、规范机构建设,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管理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全县现有的22个乡镇、6个国有农林牧渔场和1个合伙法律服务所,共成立29家法律服务所。(1)健全管理制度。要重点建立和规范“三项制度”,做到“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归档”,确保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执业收案、服务收费、办案卷宗的统一监管。要把“三个统一”与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效益分配等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业务管理的规范化。(2)加强内勤管理。原则上要求每个所要有专职的内勤人员,确有困难的所暂可设兼职内勤,统一案件登记及办理其它行政事务,保持与县局、市局良好的信息沟通,及时准确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的报送。(3)规范财务管理。重新组建后的所财务由局代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税收部门的规定,保证国有资产的增值和收益,及时为聘用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工作人员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四、完善监督指导,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管理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指。(1)按照司法部59号令和60号令的要求,定期开展年检、注册。(2)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听庭、抽查法律服务工作者诉讼和非诉讼案卷材料、对重点业务案件和法律服务所执业人员开展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