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共产党基本知识专题讲座第七讲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迫切的需要: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重新确立了党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之后,迫切需要整顿党风、重新恢复被“文革”扰乱的党的优良传统“新兴”的机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充分的研讨:两年的充分研讨和酝酿,于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背景介绍一、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二、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四、坚持党性,根绝派性五、要讲真话,言行一致六、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七、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八、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九、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十、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十一、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十二、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内容党的政治路线: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思想路线:要求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我们党一贯倡导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其根本点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一、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党的思想路线的历史背景:林彪、“四人帮”长期歪曲、篡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违反它的精神实质,离开实践标准,把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每句话都当作真理,都当作法律和教条,严重地束缚了人们的思想。时代的需要:所以必须强调破除迷信,解放思想,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反对错误两种倾向:一是要反对思想僵化,反对一切从本本出发。“本本上有的不许改,本本上没有的不许说、不许做”的思想,是一种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是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的巨大障碍二是要反对和批判否定社会主义道路,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否定党的领导,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错误观点和修正主义思潮。党的各级组织、各部门、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自觉地、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对党的路线和党的领导采取对抗、消极抵制或阳奉阴违的两面派态度,是党的纪律所不容许的。一、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二、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坚持集体领导: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要按照这一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反对个人专断: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重要任免、调动和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问题,应该根据情况分别提交党的委员会、常委会或书记处、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而不得由个人专断。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则,正确认识和处理领袖、政党、阶级和群众的关系。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无原则的歌功颂德。不许用剥削阶级的阿谀之词称颂无产阶级的领导人,不许歪曲历史和捏造事实来宣扬领导人的功绩。禁止给领导人祝寿、送礼、发致敬函电。对活着的人不许设纪念馆,对已故的领袖们不应多设纪念馆。禁止用党的领导人的名字作街名、地名、企业和学校的名字。二、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核心——民主集中制:重要性: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内容: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违反民主集中制的危害:既破坏了民主,又破坏了集中;既破坏了自由,又破坏了纪律。基本原则:下页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