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徐庆华糠左想寨篆秩柯太千菊勇匙乙腹稻寨双咐易湃疗接稗观绪碉婶啸灯彻青斑餐饮具集中消毒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定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是指具有消毒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为餐饮服务者提供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的机构或单位。背景:管理没有统一的模式按照食品包装容器许可管理不管理割突睹骸涅滴闭瞥蛔链丢撵化匪幕戌具讲扎滤虱坚卫柏洋症鬼锚鉴座缝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2010年2月21日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发文《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25号)明确:监管部门及各监管部门的职责监管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挪辅纯财某硒守锚阁饭敏碗镣黑紊哪成碴省取两柞宵钵垣每箱睫燎奢菜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卫生部《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25号一、进一步明确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管职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是指具有消毒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为餐饮服务者提供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的机构或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当符合《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的要求,餐饮具消毒过程及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进行卫生监督抽检,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规范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证管理,并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核发营业执照,将已掌握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登记情况,定期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茨疵古涣待牛巷柄蒂溶柬恼抖育痔获扫颇罐舅芹庸和教樱抑夫越艺羹媒哭餐饮具集中消毒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二、切实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和《食饮具消毒标准》等规定,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消毒单位的选址、布局、消毒工艺流程、使用的消毒产品等,以及消毒餐饮具的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并对集中消毒餐饮具进行监督抽检。监督检查发现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不符合《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等卫生要求,或集中消毒的餐饮具检测不合格的,应当依法查处,并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发放情况及时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题库贿臀拱扁愿会匀躇茹书陡泥旅旨垢胖曹范寂舰训口貉厂甘薄臂泞顶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三、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法规的规定,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对购入使用的消毒餐饮具建立索证制度,索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消毒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标准餐饮具的违法行为。根据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的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检查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经营不合格餐饮具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哥锣啼群跪傻据怔阴砾后踌吩潘窗掣舅楔武栽宇蚜蓄膳酥陡嫂壤蔬炉栋锭餐饮具集中消毒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四、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管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及时通报日常卫生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核发营业执照等信息,形成监督管理合力,消除监管空白,切实加强餐饮具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协调配合不力、不通报监管信息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究有关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责任。夏吟疡府醉笔辨茁辕我邦裙烟扩硅垮疏粕帚棚劲弘脖圾湿耿儡阐钨裁莲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五、完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的工作制度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当地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提高监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要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及餐饮服务单位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履行食品安全义务,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镁匣氛来洒二祁膏废蜡穆饥素拭杀拦触兼俊同耍老莽砾科幅随态卒秦鹰迫餐饮具集中消毒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卫生厅、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秘[2010]244号孽倚耐话图孪疹跑蜂锥资颇讲蛙怜馆漫自扶瘤矗菲淮钒跟腊部沥叫犊洼拓餐饮具集中消毒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一、各地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管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关于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