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楚简《周易》“不家而食”新解
楚简《周易·大畜》卦辞曰:“利贞,不家而飤,吉,利涉大川。”其中“家”字,原篆上从“爫”;“飤”,与“食”义同相通。为方便显示,本文采用宽式释文。
楚简“不家而食”,今本、马王堆帛书《周易》均作“不家食”,无“而”字。前人解《易》,多把“家”字视为名词,按其常用义(家中、家庭)理解,如孔颖达《周易正义》曰:“‘不家食吉’者,己有大畜之资,当须养赡贤人,不使贤人在家自食,如此乃吉也。”[①]朱熹《周易本义》曰:“不家食谓食禄于朝,不食于家也。”[②]今人理解略同,如李镜池先生说:“不家食:不回家吃饭。”[③]刘大钧、林忠军先生说:“不家食,不在家吃饭,而是食禄于朝。”[④]
今按,今本“不家食”或可依楚简读为“不家而食”,“家”与“食”之间不是偏正(修饰与被修饰)关系,而是并列的承接关系。同样句式在《周易》中还有《无妄》卦六二爻辞:“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帛《易》《无孟》六二作:“不耕获,不菑餘,利□□往。”)李鼎祚《周易集解·无妄》引虞翻曰:“初爻非坤,故‘不菑而畬’也。”王弼《周易注》曰:“不耕而获,不菑而畬,代终已成而不造也。”楼宇烈《校释》云:“‘菑’,《说文》:‘不耕田也’,即荒地。《尔雅·释地》:‘田一岁曰菑,二岁曰新,三岁曰畬’,则此‘菑’指初耕地。‘畬’,《说文》:‘三岁治田也’,指初熟地。……此处‘不菑而畬’,借以比喻不为其始,唯助其成之意。”[⑤]后人解“不耕获,不菑畬”,多加
“而”字,新出楚简《亡忘》卦作“不静而获,不畜之”,在“静(耕)”与“获”之间确有一“而”字。今本《大畜》卦“不家食”与《无妄》卦“不耕获,不菑畬”结构相类,或可作同样的理解。
最近廖名春先生在《简帛研究》网站发表了《楚简〈周易·大畜〉卦再释》一文(发表日期:2004-4-24),谓“楚简‘而’字王弼本、帛书《易经》本皆无。当为衍文”,并说:
如楚简作“不家而食”,“家”与“食”一样,就成了动词。先秦秦汉文献里的“不家”或“未家”,皆为不成家、不发家之意。如《淮南子·齐俗》:“待西施、毛嫱而为配,则终身不家矣。”《礼记·檀弓上》:“吾闻之也:君子不家于丧。”《逸周书·谥法》:“未家短折曰殇。”《楚辞·离骚》:“及少康之未家兮,留有虞之二姚。”这样,“不家而食”,就是不成家而食了。与卦义显然不相符。因此,从卦义出发,“家”只能作形容词修饰“食”,而不能作动词与“食”相承。简文“而”,只能说是抄手的误增。
笔者前几年在撰写《〈周易〉异文校证》一书时,也曾把楚简这个“而”字看成衍文。[⑥]如今楚简《周易》资料全部公布,我们从楚简“而”字运用以及句法结构关系方面考虑,觉得这个“而”字并非衍文,而是一个把隐性语法关系变为显性语法关系的重要虚词。“家食”,从句法结构上看,有两种可能的语法关系:一是偏正式,谓语动词是“食”,“家”是名词作状语,“家食”意即“在家吃饭”;一是联合式,“家”与“食”是并列关系的动词组合,是联合词组作谓语。作为并列结构的“家食”,其语法关系是潜隐的,不明显的。而作为连词的
“而”,其主要语法作用就是“连接形容词、动词或动词性的词组,表示两种性质或两种行为的联系”。[⑦]就“家食”而言,中间有了“而”字,就表明“家”与“食”是两种动作的组合,“而”就成为其并列关系的显性标志,也就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