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民政厅信息安全自查报告内蒙古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2013年我区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内信领办字[2013]15号)文件精神,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结合自身情况,认真组织自查,取得预期效果,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重点网络与信息系统基本情况正式运行中的业务应用系统包括: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自治区婚姻登记信息系统、自治区优待抚恤信息系统、自治区社会团体信息系统、自治区五保供养信息系统及自治区城乡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等6个主要业务信息系统,由信息中心负责日常保障和维护。从应用系统的实时性、服务对象、连接互联网、数据集中、灾备情况来看,以上6个业务信息系统全部采用实时交互、逻辑强隔离措施连接互联网、省级数据集中、数据级灾备模式运行。从网络硬件构成情况来看,中心机房配置有30台服务器、2台小型机、2部路由器、1台隔离网闸、3台负载均衡设备等。二、整体安全状况的基本判断从总体来看,各类业务信息系统上线运行以来,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信息安全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信息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降低,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切实保障了业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三、发现的主要问题(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薄弱,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可投入的人力物力有限。(二)处于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初期,尚未能覆盖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的各个方面。(三)当遇到计算机病毒大规模集中爆发、恶意侵袭信息系统等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理能力未得到实践检验。四、薄弱环节及整改情况(一)安全保障预算资金和技术人员缺乏的问题已提请厅领导审批。进一步规范学校商店经营行为。对学校校门口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违规经营小摊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同时,教育广大学生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养成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加强对党政门户网站巡检。定期对各部门子网站进行外部web安全检查,出具安全风险扫描报告,并协助、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加固。(三)自查中发现个别人员计算机安全意识不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计算机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技能训练,让员工充分认识到计算机案件的严重性。人防与技防结合,确实做好单位的网络安全工作。(二)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修订各类规章制度。(三)不定期开展数据恢复演练,密切监测,检验各项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际有效性,随时预防发生的信息系统安全隐患。五、意见和建议(2)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已建立,处于物理隔离未接入互联网,除专人使用和管理之外任何人不得接触或查看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内保存或流转任何涉密文件和内部敏感信息,所有涉密文件和内部敏感信息一律保存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配备单独的移动存储介质,不使用本局(馆)内其他处室的移动存储介质,禁止使用来历不明或未经杀毒的一切移动存储介质。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要求个人移动存储介质与部门移动存储介质分开,部门移动存储介质作为保存部门重要工作材料和内部办公使用,不得将个人移动存储介质与部门移动存储介质混用。随着现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新的、不可预测的信息安全漏洞和安全隐患将层出不穷。建议每年组织一些系统的信息安全技术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和安全可控能力,预防和减少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function(){varurl=“//cpu.”;vargetEntry=function(){varscript=(“script”);=“cpu-block-entry”;=url+”/js/”;varscriptTag=(“script”)[0];(script,scriptTag)};varsentMsg=function(e){varmsg={msg:()||”noerrmsg”,line:||-1};varimg=(“img”);=url+”/msg?m=block&e=“+ponent((msg))};try{=||[];({siteId:”1051667”,blockId:”1725”,display:”auto”});(“cpu-bl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