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县中低产林改造项目实施自检自查报告
XX县中低产林改造项目实施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森林抚育、中低产林改造和木本油料建设实施情况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市林发〔2016〕162号)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全县2016年度森林抚育、中低产林改造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结果作如下报告: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中低产林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林业局关于下达2016年中低产林改造任务的通知》(市林发〔2016〕65号)及《财政局、XX市林业局关于下达第二批中低产林改造资金和计划的通知(市财农〔2016〕237号)》等文件通知,下达我县2016年中低产林改造任务10000亩。结合XX县实际情况,项目布局于县内三镇五乡和一个国有林场共计9个实施单位,涉及18个村76个小班。分别为:仁和镇1794亩,共16个小班;甸阳镇1438亩,共9个小班;木老元乡210亩,共2个小班;姚关镇3781亩,共28个小班;摆榔乡531亩,共7个小班;万兴乡25亩,1个小班;旧城乡150亩,3个小班;酒房乡150亩,1个小班;摩苍林场1921亩,共9个小班。
(二)中低产林改造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财政厅XX省林业厅下达第二批中低产林改造资金和计划的通知》(省财农〔2016〕282号)《财政厅XX省林业厅下达中低产林改造资金和计划的通知》(省财农〔2016〕285号)通知,省、市下达我县中低产林改造项目1万亩,资金140万元。
二、检查结果
XX县根据内业资料情况,结合外业检查结果,对照评分标准进行逐项核实,XX县2016年度中低产林改造实施情况自检自查综合得分为99分(详细见附表),各项内容检查结果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1、领导小组设置情况
按照《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意见》(省政发〔2016〕54号)以及《林业局关于下达2016年中低产林改造任务的通知》(市
林发〔2016〕65号)精神,我县以县政府文件下发了中低产林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明确了分管林业的副县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县林业局局长为副组长及县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确定了分管营林造林的副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并配置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安排了专职人员负责跟踪督查和处理日常工作,保证了改造任务的有序开展。
2、中低产林改造意见和管理办法出台情况
为提高中低产林改造管理质量,XX县制定了《中低产林改造规划》和《2016年度中低产林改造实施方案》,并全部下发到各乡镇以及各林业工作站,按照规划和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中低产林改造。
3、创新机制,完善配套政策落实情况
(1)在落实改造的税费减免和以奖代补等相关政策方面。XX县参照《财政厅XX省林业厅关于转发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省财综〔2016〕70号)新标准的要求执行,并严格按照《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实施。
(2)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平台和规范有序的流转机制方面。XX县在完成林权主体改革任务之后,加大了林业配套改革的工作力度,以建立林业要素市场为突破口,推动林业配套改革向深度发展。制定林业产权交易规则;商品林木、林地流转的受理、服务、管理和监督;商品林木、林地流转信息的收集、整理、咨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