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市府办〔2016〕18号)《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评分标准》(市国土资耕保发〔2016〕95号)和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2016年度)的要求,按照《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市国土资耕保电〔2016〕56号)的部署,我市积极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基本情况
(一)耕地保护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耕地保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我市于2016年7月份召开了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会上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对各县(市、区)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对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成效突出的单位,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处罚。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省下达我市到2020年的耕地保有量为211482公顷。根据2016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 一上数据)的成果,(),,,。。耕地面积减少的原因:1、;2、;3、;4、。通过对比,我市的耕地保有量达到并超出省下达的考
核指标。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省下达我市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86093公顷。根据2016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 一上数据)的成果,我市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95583公顷,我市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超出省下达的考核指标面积9490公顷。
(多划、补划)情况。2016年度我市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经依法批准的单独选址、城市、村庄和集镇分批次等非农建设用地项目(含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授权市人民政府三级审批建设用地项目)共40个,,全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其中经省政府批准的单独选址项目2个,;经省政府批准的城镇分批建设用地项目38个,。
根据《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市土资源部令第33号)要求,我市对经批准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后补充耕地及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自查。根据自查的结果,占用耕地的非农建设项目均严格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进行耕地占补平衡,并落实到具体的地块。与其挂钩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