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2016年一季度民政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关于2016年一季度民政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关于印发〈县委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县发〔2016〕7号)文件精神,民政局高度重视2016年县委常委会确定的民政工作任务,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尽全力做好2016年民政各项工作,现将2016年一季度民政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抓好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应保尽保。继续坚持分类救助和动态管理,对残疾、重病、年老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予以重点保障,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就业,不断完善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季度发放城市低保资金566万元,将6286户7946人纳入城市低保范围,月人均补助239元;发放农村低保资金999万元,将109户30273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孤残人员月人均补助5元、特困户月人均补助105元、贫困户月人均补助100元。二是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水平得到大幅提高。本着稳步推进、有的放矢、不断扩大覆盖面、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城乡弱势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有效解决城乡弱势群体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现实问题,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实现了全县覆盖。,累计救助613人次。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按时足额拨付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切实解决好五保老人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问题,严格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将3523户3874人纳入五保供养,分散供养月人均补助104元,敬老院集中供养月人均补助250元。四是一季度发放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因灾因病返贫致贫导致生活困难群体、已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二)防灾减灾备灾制度更加完善。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以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综合减
灾能力为核心,完善救灾应急机制,加强灾害防御能力建设,规范灾害应急响应程序。按照报灾快、响应快、救援快、重建快的要求,建立灾情信息快速收集和报告制度,强化灾情评估工作;建立自然灾害基本资料数据库、备灾和救灾物资储备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平,确保灾后24小时内灾民的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一季度发放救灾资金117万元,救助灾区困难群众400户,1800人,购买救灾粮15万公斤,,投资148万元的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完毕,并顺利投入使用,大大提高了救灾储备能力。
(三)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2016年春节,走访慰问驻施部队5个,军烈属500户,困难优抚对象30户,;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提标资金、。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维护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确保优抚安置对象的正常生活。一季度发放2573名重点优抚对象定补定抚资金210万元;安排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补助资金50万元;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两个待遇按政策规定得到了落实。
(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建立健全村规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