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为努力建设高素质年轻干部队伍,为推动重庆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经研究,决定在全国“985”、“211”高校(具体名单请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定向选调一批201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我市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国“985”、“211”高校201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选调有志于来渝从事党政工作的高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班级以上学生干部。
   (二)选调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
    ,截止2011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4日以后出生);
    ,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
    。
    二、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200人(各区县具体选调名额见附件2)。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考人员于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1月13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按《重庆市定向选调“985”、“211”高校201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网上报名流程》(附件3)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选择报考自然科学类职位或人文社会科学类职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二)笔试。笔试于2011年2月20日举行,在北京市主城区和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笔试地点。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2011年3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根据各区县(自治县)自然科学类职位或人文社会科学类职位选调名额和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选调职位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如一区县(自治县)一职位类别选调名额与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未达到1:3的,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对进入面试考生组织统一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察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
   (四)体检。按报考同一区县(自治县)同一职位类别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次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要求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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