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监察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县监察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XX县纪委监察局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一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三转,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定位,突出监督执纪主责,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县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提供了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抓好组织协调,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项进行分解,细化为29项工作任务,县级领导班子成员为责任领导,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任务分解到单位和个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营造了反腐重担大家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工作氛围。二是完善考核机制。首先,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双考双评双挂钩目标考核范围,将检查考核结果合理运用到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中。其次,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6年度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标准》、《2016年度县直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标准》,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要求进行阶段性督促检查,年度目标检查考核时进行全面考核。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充分运用纪律、组织、教育等手段,对出现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不正之风滋生蔓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有关人员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乡镇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半年来,共对13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黄泥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提名候选人安鹤飞违规驾驶公务用车案实行
一案双查,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乡党委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撤销其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职务,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计生办负责人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对负有一定责任的党政办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安鹤飞因涉嫌违法已被公安机关拘留,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结论后,依纪依法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二)坚决纠正四风,带动民风持续好转。一是大力整治四风。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十项规定,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召开全县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和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下发《纪委关于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出台《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评分细则》,明确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牵头责任事项,对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共组成督查组42个,出动督查人员205人次,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公车私用、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公车旅游,公款吃喝或变相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国家公职人员公共场所打麻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