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10年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
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公告
为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根据中央政法委等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将组织实施2010年全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计划
全省面向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生)、退役士兵以及参加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招录人民警察学员、司法助理员学员共604名,其中,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500名,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65名、司法助理员学员39名。
上述培养计划中包括专门用于招录“四项目”人员共62名。
培养院校分别为浙江警察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对完成本科规定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对完成专科规定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员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具体的招录单位、职位、人数、报考资格条件、培养院校、学制时间等,请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
浙江人事考试网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报名系统(gwy.)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考录系统(.)
杭州人事人才网()
宁波人事编制网()
温州人才网()
湖州人事人才网()
嘉兴考试培训网()
绍兴人才网()
金华人才网()
衢州人才网()
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舟山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招录的对象和条件
(一)   招录的对象
: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以2010年7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的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已退役士兵。
:浙江生源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1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下同)。
3. 省属监狱面向“四项目”人员招录的对象为:参加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四项目”计划且服务期满(时间计算至2010年7月2日,浙江省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年限须满3年,下同)的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人员。
(市、区)公安机关面向退役士兵招录的对象为:具有所在设区的市范围内常住户口的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已退役士兵。
5. 县(市、区)公安机关、司法行政单位面向“四项目”人员招录的对象为:具有所在设区的市范围内常住户口的参加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四项目”计划且服务期满的人员。
(市、区)公安机关、司法行政单位面向2010年应届生招录的对象为:所在设区的市范围内生源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
生源地是指高考时户口所在地。
(二)招录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984年7月2日至1992年7月2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学员的应届生和“四项目”人员,年龄在18至28周岁(1981年7月2日至1992年7月2日期间出生)。,,。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的要求体能测评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性为仰卧起坐)、1000米(女性为800米)等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须达到45分及以上。
“四项目”人员,年龄在18至33周岁(1976年7月2日至1992年7月2日期间出生)。
三、报考程序
实行在网络边报名、边审核、边缴费方式。
。时间:2010年7月2日0时—7月7日24时。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报名系统(gwy.)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0年7月2日0时—7月9日17时。招录机关在报考人员报名起2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者可在2010年7月7日24时前再次报名并接受初审。
。时间:2010年7月2日0时—7月11日17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