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化龙镇裴岭小学学校问责制度
为严肃学校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工作职责,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问责制度。
一、问责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裴岭小学负责人及全体教职工。
二、问责原则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问责内容(1) 教育、教学质量下降;或发生教育教学事故; (2)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 (3)对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不办理或拖延办理的; (4)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交办工作的; (5)无正当理由,对家长和学生推诿拒不接待或态度生硬的; (6)学生出现伤害事故,或造成学校财产重大损失的。
四、问责方式(1)诫勉谈话; (2))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责令公开道歉; (5)通报批评; (6)调整工作岗位; (7)停职检查; 五、问责办法 1、通讯问责。裴岭小学全体教职工(以下同)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上课时间除外)。若不能保证及时联系的,应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2、安全责任问责。各安全责任人、班主任,应随时掌握本部门、本班或校园安全情况。若有违反安全责任制度的,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问责:瞒报安全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直至免职。 3、工作作风、行为问责。教师在职期间应恪尽职守,积极、大胆地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4、违规收费问责。各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费,若违规收费则对责任人进行问责:自下文之日起,出现违规收费者,立即免职。违规收取的费用必须在一周内全部清退。 5、完成任务问责。对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学校交办工作的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第一次由分管的校级领导诫勉谈话;第二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第三次通报批评。 6、班主任要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对不认真履行工作的,第一次由政教处诫勉谈话;第二次取消当月月考核,第三次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调整工作岗位,有重大失责的停职检查。 7、班主任和教师在管理学生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和政教处联系,由政教处协助处理,没有和政教处协助处理并出现重大失误由班主任和教师承担责任。 8、班主任要认真管理好本班的校产,每学期由总务处清理交给教务处,学期结束由总务处清点,人为损坏数则由各班承担负责维修费。 9、各班应认真负责本班所属的卫生管理,不认真清理的由学校值班教师通知班主任,连续一周出现差的情况,第一次由政教处进行诫勉谈话;第二次取消当月月考核。 1
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 (1)一年内出现2次以上被问责的; (2) 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 (3)打击、报复、陷害有关人员的;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问责: (1)因下级以及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致使难以作出正确判断,造成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 (2)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未作出具体、详细、明确规定或要求,无法认定责任的; (3)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履行职责的。
六、问责程序 1、经初步核实,反映的情况存在,向学校提出书面建议,由学校决定启动问责程序。重大问题的由学校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被调查的责任人应当配合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