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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WCG2013104GK义乌市人民法院天平工程采购项目.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义乌市人民法院天平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YWCG2013104GK
义乌市人民法院
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方须知
第三章、招标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开标和评标须知
第五章、无效标条款
第六章、评标细则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义乌市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第一章招标公告
本中心受委托,就义乌市人民法院天平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厂(商)家参加。
1、采购编号:YWCG2013104GK。
2、采购项目内容:天平工程采购项目,数量:一批预算:114万,详见第三章《招标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
3、投标方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万元(含)以上,有该项目设备制造或经销、安装、维护和售后服务能力且符合经营范围的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4、获取标书时间和地点:于2013年11月27日至2013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到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西北角开标区4005室政府采购中心窗口,获取标书时,必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投标人简介等资料。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后至开标前一日的11时前,潜在的供应商仍可获取采购文件,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5、技术答疑:供应商如对本采购公告信息或采购文件有异议或疑问的,可以向招标方询问或质疑且应当在2013年12月11日下午17时之前提出,否则,招标方可不予接受。
质疑分别提交至义乌市人民法院楼先生(0579-85328303)、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吴先生(0579—85583808)、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79-89915062)。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7日上午10:00时。
7、开标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请供应商于2013年12月17日上午10:00之前,将投标书送至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政府采购中心窗口,投标截止期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受。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方须在2013年12月16日(开标前一日)11时前(截止时间)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汇入采购方指定账号并将保证金缴纳凭证传真至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或现场交至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传真电话:0579-85583800 85570067。汇款时需注明缴款单位名称和用途“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单位代码081802)”,投标保证金可在报名时一并缴纳(须在规定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且在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缴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方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或缴纳时间,确保其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超过截止时间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005室,咨询电话:0579-85583800,联系人:石竹青、蒋淑青。
交付方式: 银行汇款/现金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银行账号:1208020009049041677
义乌市人民法院
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第二章投标方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2、定义
“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采购人”指义乌市人民法院。
“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货物供应商。
“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配置的物品,包括一切配件及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
“项目”系指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天平工程采购项目。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中标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附随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方必须承担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送货上门、免费维护以及合同中规定中标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中标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系指不能负偏离的条款。
3、合格的投标方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财政部及浙江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或未处于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公布的不良行为公示期内的投标方(以相关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或政府采购网上的公告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