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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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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wz_198613 2019/8/18 文件大小:2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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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管理规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北京住总第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处罚管理规定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对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的处理,住二公司依据国家规范、行业标准等制定本处罚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施工的各个项目部、各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以及具体责任人,在违规施工情况下的处罚。本规定和《住二公司技术质量处罚管理规定》的区别在于:只对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经济处罚的额度在3000元以内,目的在于及时纠正施工中的违规现象,更注重过程中的管理。本规定的处罚管理行为由质量管理部发起和控制,各项目部可依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质量处罚管理规定。一、职责1、合约结算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总包单位对于各分包单位的处罚约定。2、质量管理部负责收集处罚证据和决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3、资产财务部依据质量管理部开具的《罚款通知单》和相关程序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4、项目部依据《罚款通知单》上交公司罚款。项目部要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违规内容落实整改。5、分包单位如果被处罚,项目部应在结算时将《罚款通知单》附后,并在工程款中扣除分包罚款数额,分包单位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二、处罚管理规定(一)处罚原则:1、凡是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和设计要求的行为必须进行处罚。2、凡是未按照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施工,经2次以上提醒,不予改正的行为要进行处罚。3、处罚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工程质量,不以处罚为目的,各单位应对处罚的内容追查到责任人,直至问题得到纠正。(二)处罚的方式:1、按照本规定条款进行罚款处理。2、对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3、对责任单位在评先时予以否决。(三)处罚规定及标准:1、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做样板间。对不做样板间或样板间未验收通过而进行了大面积装修,经提出不改者,罚款500~2000元;2、回填土时,槽底不清理干净、有杂物,没按设计要求厚度分层夯实,灰土没按设计要求的比例拌和、过筛的,经提出不改者,罚款500~3000元;3、卷材防水不按要求施工,搭接长度及卷起高度不满足规范要求,上下层及相邻卷材未错开,转角处未铺附加层、在阴阳角处接搓及其它不按有关操作规程施工的,经提出不改者,罚款500~2000元;4、施工中未经设计同意,擅自更换、改变与设计不符的钢筋、导线、管材、管件、设备的材质、规格、走向、标高、位置及安装连接方式,经提出不改者,罚款500~3000元;5、结构施工中,钢筋严重移位、保护层偏差过大、门窗洞口遗漏加强筋,顶板、悬挑梁板等双层网钢筋,施工中上层筋无保护措施的,经质量管理部门提出不及时整改者,罚款500~3000元;6、模板方案及现场实际施工未严格按照后浇带模板支搭成独立体系的罚款500~2000元;7、模板拆除未严格按相关规定拆除过早及荷载过早且集中的罚款500~2000元;8、正常施工中未严格按要求对混凝土进行合理有效养护的罚款300~2000元;9、对装修中未严格按规范、规程要求分层抹灰的罚款500~2000元;10、结构施工中对固定线盒、门、窗及其它洞口口模的顶棍不许焊接在主筋上,每发现一点罚款20元;对结构施工中未按要求对相应位置进行剔除浮浆露出石子要求的罚款500~1000元;11、施工中没有处理方案,擅自切断主筋者,罚款300~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