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开展非煤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关于开展非煤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非煤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职责的通知》(区政办发〔2016〕16号)文件的要求,我局结合《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砂石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区政电〔2016〕21号)文电精神及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措施,积极投入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对无证开采、持过期采矿许可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许可的矿种开采等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有力的遏制了私挖滥采、偷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促进矿业经济健康、规范、有序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抽调矿管、执法大队、地环、乡镇国土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专项整治内容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并加大查处和巡查、监管力度;二是查处和制止持过期采(探)许可证、以采代探、越层越界开采、不按许可的矿种开采等违法行为;三是对清理出的无证非法开采点,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并依法进行封停、取缔;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对关闭矿山回头看行动。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整治,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共出动车辆146台次,出动人员280余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73份,查处了非法违法开采点67个(其中面山环境整治封停开采点8个),共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7份,封停和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点59个,没收非法开采工具40余件。结合我区开展的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清查出超层越界开采矿山8家,持过期采矿证17家,我局对其下发了停产整改通知书8份,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各乡镇及时查处无证非法开采场点,现场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法收缴开采工具、进行说服教育、捣毁工棚、驱散开采人
员等,切实做到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
(一)我区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因点多、面广,加上联合执法力度不强,因此无证非法采(探)在短期内难以得到及时全面的制止,即使已关闭取缔的无证非法开采点,也会出现反弹开采的趋势,加之开采业主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仍难从根本上清除。
(二)部分乡镇的县乡、乡村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集体公益性事业建设用砂石就地取料问题日益突出,造成了对无证非法开采监管取缔工作难度大,这不仅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矿产资源的浪费,还潜伏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非煤矿山企业尤其是砂石料开采矿山,由于规模普遍较小,生产设备较为简陋,多为人工开采生产,安全投入不足,形成较大的安全隐患。
(四)部分矿山不按开采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小打小敲普遍开花,短期行为较为普遍,有的擅自改变开采顺序和开采方法,有的不按核定的开采规模进行生产,有的取得采矿权后自己不投入开采,有的将采矿权非法转让或承包他人开采,无证开采和乱采滥挖情况时有发生,给非煤矿山管理秩序带来诸多不利因素。
(五)部分乡、村干部群众对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观念淡薄,受利益驱动随意配置资源;从事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专业人员不足,执法难度大;部分砂石矿业权人法规意识淡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