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乡村债务化解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乡村债务化解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一、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一)乡村垫交税费债务清理化解情况
1、债务摸底
按照摸清底数、严控新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原则,2016年上半年我们财政局组织人员对乡村债权债务进行了认真核实。按照举债主体、债务来源、债务用途逐村进行分类核实,通过清理,摸清真实的债权债务底数,做到实事求是,不瞒报、不虚增。对债权债务数据进行审查核实,逐笔确认。会计账目齐全的,以会计账目为准进行核实;确因特殊情况导致会计账目不完整的,以证据为准,对已取得的原始依据(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欠条、发票、收据、合同书、工程验收单、协议书、原始凭证、收款收据等)逐笔进行查证核实。清查中,每笔债务都与债务人、债权人核实确认。并将清查结果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确保乡村债权债务数据真实准确。
2、认定债务
,。、到2016年7月1日止已偿还 ,尚有债务余额 ,债务结构为:,、;;用途为:、,用于学校建设项目 ,、。
3、化债情况
由于我县债务过大,,,但在化解过程中,因年常月久个人垫交部份大部份依据已不能完整保存所以未能化解,,而集体垫交部份由于年代较长,加之我县村干部大多数已交换,对原来农业税征收时的清册未能保存好,
经省财政审计认为我县的垫交部份没有清册,不能化解。
其他农村公益性债务还未进行化解,2016年将化解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所形成债务,其余的债务按上面要求将逐年进行化解。
二、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清理锁定情况
1、清理认定
为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步伐,维护农村中小学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力争用一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意见》和黔农综改办[2016]10号和[2016]15号《关于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的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此次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范围严格按照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包括农村中小学校建设直接相关的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形成的债务。经组织审计认定,, 万元,尚有债务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