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指18周岁至49周岁的女性育龄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本镇户籍,但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30日以上的。(2)不具有本镇户籍,但进入本镇行政区域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居住30日以上的。第三条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雇主,除尘滤布应当接受高桥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1)用人单位和雇主应设立12名计生服务员,并落实有关工资待遇,接受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领导,按照计生服务员管理的人数和年终考核情况,应给予一定奖励,发现计划外怀孕,应积极主动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补救工作。(2)向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出租或出借房屋的房主,应当配合高桥镇计生办,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向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出租或出借房屋时,应当要求有关租借人出示婚育查验证明并督促其遵守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本文来自育龄人员的信息及时反馈给本村计生服务员,发现计划外怀孕应及时与村、镇计生部门联系,以便做好补救工作。第四条村级计生服务员在高桥镇计生办的指导下,做好以下工作:⑴及时掌握并登记好本辖区内各单位(农户)外来、外出流动人口详细信息。⑵与本辖区内各单位(农户)签订好计划生育责任书。⑶将辖区内各单位(农户)反馈的信息及时汇总、分类、归档。⑷做好外来、外出流动人口孕环情检测工作,并免费发放有关避孕药具及宣传资料。⑸发现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外怀孕的,应及时向计生办汇报,单位、出租(借)房东,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中止妊娠。第五条镇政府推行以奖代补政策,鼓励村级计生服务员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每管理一名外来流动育龄妇女的奖励10元,做通工作,去县级以上医院主动落实放环手术的奖励20元,落实结扎手术的奖励50元。其中富阳市外杭州市内的外来育龄妇女在前基础上加倍奖励。第六条压滤机滤布厂家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的,当事人应当主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经教育、劝阻仍不采取补救措施,有关用人单位和雇主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有关发包单位、出租单位可以根据承包合同、租赁合同的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第七条用人单位和雇主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招用没有婚育查验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借)房主拒不配合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八条镇计生办每半年对各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以二次百分考核平均成绩与应奖励费用总和相乘数对计生服务员进行发放。如发现所在村有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外出生,每发生一例扣除该村计生服务员所得奖励费用总数的三分之一,直至扣完为止。x镇人民政府200x年5月13日乡镇消防工作计划乡镇消防工作计划2011年,全镇消防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精神,紧紧围绕预防和遏制重特火灾事故目标,按照建立一个机制,完善二个规划,加三个力度,抓好四项工作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社会火灾预防支撑体系,切实加强全镇社会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全镇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更加宽松的消防安全环境。今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建立政府主导机制,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条例》,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我镇消防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定期考评,严格奖惩,把预防和遏制重特火灾事故作为工作重点来抓。 2、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府、法人代表和其他组织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能力。 3、推动农村消防工作的全面开展。要切实贯彻国家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民政部、建设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精神,抓住当前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有利时机,依托乡镇、农村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引导和推动农村尽快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机制,加强农村三十户以上连片村寨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发展多种形式***伍,广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切实提高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力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