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及执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及执业人员专业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执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结合北京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及执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地区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及执业人员。第三条评估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积极组织执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剥夺执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权利。第四条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及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第二章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第五条北京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负责北京地区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及执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一)制定北京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及执业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二) 制定并组织北京地区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及执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度计划;(三) 组织编写北京地区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及执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四) 组织北京地区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及执业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五) 组织北京地区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及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六) 制定北京地区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内部培训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北京地区评估监理机构内部培训工作。第六条北京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每年第一季度下发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明确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要求、方式和培训班总体安排等。第七条北京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于每期培训班正式/带格式的:突出显示开班的15日前向评估监理机构下发相关培训通知。突岀显示第八条北京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对继续教育培训实/帶格式的:施全程跟踪管理,并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培训课程设置、授课质量、配套服务进行实时监测和跟踪评价,及时了解资评估监理机构和执业人员的培训需求。第九条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应根据机构及执业人员的具体情况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内部培训,评估监理机构内部培训,要指定专人负责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同时需向北京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提交内部培训详细的冉部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参加培训人等)。内部培训的组织管理,应在北京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监督下进行,每季度机构将内部培训情况报给协会。第三章继续教育的形式与学时要求第十条执业人员应参加下列形式的继续教育(一)参加北京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举办的培训班、研修班、专业论坛、学术报告会或专题讲座等;(-)经北京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认可的评估监理机构的内部培训;(三)北京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提供的远程教育和网络培训。(四)参加北京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认可的国内外评估机构的培训;第十一条执业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其中有关职业道德的培训,不得少于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