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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社字[2017]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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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社字[2017]7号.doc

上传人:4168 2019/8/23 文件大小:5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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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社字[2017]7号.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金人社字[2017]7号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溪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金溪县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各中介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维护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并结合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印发《抚州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抚人社字[2017]30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7年3月8日至3月2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金溪县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溪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8日金溪县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就业促进法,规范我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的监督,为广大劳动者营造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方案。一、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严格履行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整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办理行政许可的行为,规范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清查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但未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许可即擅自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清理未经授权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查处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等违规行为,保障流动人员合法权益。取缔各类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严惩“黑中介”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做到违法事实没有查清不放过,保持对人力资源服务领域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专项行动的对象内容对人力资源市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内容包括:(一)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对申请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和相关规定,严格审查;对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诚信档案;对经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监管,规范其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对在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职业介绍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超出核准业务范围擅自从事培训业务和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违规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和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以及存在捆绑或隐性收费行为等违法活动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通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二)依法取缔非法人力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