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深圳市罗湖外语学校初中实验部2019年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招标书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程序,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培养学生综合素养,贯彻落实《罗湖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和《罗湖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组织各类活动管理的意见》(罗教〔2014〕77号),罗教〔2017〕2号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罗湖区中小学组织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指引》的通知,特制招标书。一、招标单位:深圳市罗湖外语学校初中实验部二、开展活动时间(具体时间按教学计划安排)1、2017级(新初三)综合实践活动(5天)2、2018级(新初二)综合实践活动(1天)2019级(新初一)综合实践活动(5天)班干部活动(1天)三、活动的教育目标1、初三年级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励志拼搏,团队建设,磨练意志,拓展活动,培养吃苦耐劳精神;2、初二年级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让学生走出课堂,主动与社会接触,直接获取社会经验,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感,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3、初一年级综合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加强国防教育,学有所得,受到教育,培养合作、分享、进取等个性品质,促进个性全面和谐健康发展。4、班干部活动锻炼学生的团队意识,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四、定标方式:评审定标1、招标总费用:、投标截止日期:2019年6月21日下午4:30点3、《投标书》投递地址和接收人姓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124号联系人:健辉陈联系电话:25662370应标供应商材料以PDF格式在系统中上传,不接受其他递交方式。4、评审会时间:以学校行政会召开时间为准5、评标流程:(1)招标小组组长通知预选合作机构参加评标会。(2)先由机构作陈述,再请招标小组成员进行质询。(3)招标小组全体成员以一人一票、不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选出最终合作机构,票数最高的一家机构中标。五、公示中标结果招标结果在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六、商定活动方案公示期结束,如没有查实的违规投诉,学校再和中标机构商讨活动组织的具体细节,落实各项教学目标和安全措施。七、完成活动备案学校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备案材料”报教育局德育科和安全办备案,完成备案后按计划组织活动。八、对活动承办者的要求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合法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方必须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具有“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策划、组织与指导”等经营权限的单位或机构。2、投标方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在执行项目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合同和投标承诺。3、投标方拥有专职社会实践辅导员队伍,在活动当天需为每班配备1-2名辅导员负责学生组织管理、安全维护、活动解说等工作。且活动结束后都应有总结与分享,充分体现趣味性和教育性的结合。4、投标方要有承办类似的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成功案例。2016年以来,在公办学校成功承担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案例5个以上。5、投标方要使用合法安全的运输车辆,用车企业必须是我市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旅游包车企业。用车车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