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县2016年公务用车自检自查报告
XX县2016年公务用车自检自查报告
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XX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督查方案文件的通知》(市车治办〔2016〕3号)要求,我县迅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自2016年6月以来,我县在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帮助和指导下,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周密部署,按部就班,扎实有序稳步推进了动员部署、清理纠正、重点检查和建章立制各阶段工作,特别是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公车私落问题,我县科学制定纠正处理方案,对落户在个人名下的6辆公务用车,按程序及时办理了单位落户手续;对因破损无法使用的2辆公务用车,按程序进行了报废处置;对手续不齐备的6辆公务用车进行了公开拍卖。制定并出台了《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县办发〔2016〕110号),核编了全县党政机关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车辆编制。
二、公务用车管理情况
(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有关问题执行情况。今年以来,我县按照《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16〕3号)要求,制定并出台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县政办发〔2016〕40号),依规依序,做好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二)公务用车购置审批、政府采购、注册登记和运行经费等制度执行和工作机制情况。自2016年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工作由公车办划归财政部门管理后,县公车办始终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一般公务用车购买处置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县公车办发〔2016〕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般公务用车购买、处置(置换、无偿划拨、出售、对外捐赠、报废)的申报、审批等工作,县财政局严格按程序做好执法执勤用车购置审批等工作,政府采购、注册登记有序推进,严格公务用车购置
和运行经费预算管理,认真落实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和单车费用定额核算制度,切实认真执行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三)违规车辆处置情况。执法执勤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的报废、变卖等处置,我县始终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县政办发〔2016〕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