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农村退职干部报酬有关情况的报告
关于农村退职干部报酬有关情况的报告
收到《关于调查农村退职干部补贴报酬有关情况的通知》后,我们高度重视,根据要求认真对国际海洋城农村退职干部补贴报酬有关情况展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1年以前,农村干部退休及退职办理情况根据涛发32号、涛发20号文件规定,对任职到2001年(含)的农村两委干部、村会计、计生主任等按照任职年限分两类分别办理退休(支部书记任职满9年或两委成员、会计、计生主任任职累计满18年,根据以上文件规定计算退休补助,按年度发放)和退职(不满以上年限的,给予一次性退职补助),补助由所在村集体发放。 2016年,XX镇党委出台文件规定,对已办理退休的退休干部的退休补助给予上调,原退休补助低于1000元/年的上涨500元/年,原退休补助高于1000元/年的上涨800元/年。大部分村能按时发放,但个别村因村集体经济薄弱,多年未能发放到退职干部手中。二、2002年至2016年养老保险的缴纳依据和方式根据XX区统一要求,XX镇党委出台了《镇农村干部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涛发42号文件),对全镇农村干部投保商业性养老保险(由中国人寿XX分公司承保),不再给予办理退休手续。投保范围为连续工龄满四年的农村两委成员、村会计、村计生主任。投保标准为当年度个人批复工资额的21%,其中个人缴纳2%,所任职村集体缴纳19%。缴纳方式为每年由XX镇党委根据农村干部批复工资额,核算出每人需缴纳的养老保险额(个人缴纳2%,所任职村集体缴纳19%),下发养老保险缴纳通知,由村集体缴到XX镇财政所,由财政所收齐后统一缴到XX人寿保险公司。三、2016年以后的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2016年以后(含当年度),XX区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