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总论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城区)棚户区改造第一期工程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该项目改造实施主体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负责统筹规划和项目申报,统一组织实施,并委托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责任主体和融资平台具体组织实施。
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集团)(以下简称“德源集团”)是一家经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2007年3月。公司位于常德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大道中段原开发区管委会院内,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代表向绪彦。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常德市鼎城区支行,并办理了税务登记、贷款卡等相关手续。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土地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工程的承揽等。
公司由德山开发区管委会定位为:德山开发区的融资开发平台,基础设施建设的业主及工业园和城建项目开发的开发者。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3人,董事1人,总经理由一名副董事长兼任,副总经理2人,下设办公室、投资融资部、工程技术部等部门。
公司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区改造工作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受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已承担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拆迁、翻修、重建任务;承担安置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建设;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业务。公司将以高度的责任感,科学的组织管理,把常德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成常德市的“工业新城、城市新区”。
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等级:丙级
证书编号:工咨丙
发证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4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5)国家五部委《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
(6)建设部《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实施大纲》(建质[2002]173号);
(7)《财政部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财综[2010]8号);
(8)《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0]53号);
(9)《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10)《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1)《常德市关于推进城市和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2010年12月20日);
(12)《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常政发[2011]9号);
(13)《常德市江北城区棚改项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暂行规定(草案)(2010年12月20日)》;
(14)《常德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常政发[2000]17号;
(15)《常德市市本级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6)《常德市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17)《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常政发〔2007〕11号;
(18)各专业技术规范、标准和定额;
(19)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
(20)关于编制本项目申请报告的咨询服务协议书。
本研究是以国家有关法令、政策、规范,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为基础,对项目的背景及必要性、内外部条件、工程技术方案、项目投资、经济和社会等方面进行研究,供开发单位和审批部门决策参考。
近年来,常德市以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为基础,以悠久的历史文化为底蕴,以洞庭水乡为特色,按照“以人为本”的总体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着力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连续开展“百万平米绿化大行动”,城市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形成以“三山三水”为骨架,点、线、面、环相结合的生态园林系统,使常德市展现出绿色、生态、山水并貌、城景交融的美丽画卷,并借助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历时10年,投资修建了“名邦首创”、“中华一绝”的载入吉尼斯世界纪录的“诗国长城”——中国常德诗墙。常德市先后被国家有关部门授予“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最佳人居环境城市范例奖”、“中国魅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城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城市”、“国际花园城市”等荣誉称号。
常德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城区北起沅江,东至东风河,西依枉水河,南抵桃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