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试行)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营运管理部编
二○○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概述 - 1 -
编制目的 - 1 -
编制依据 - 1 -
适用范围 - 1 -
工作原则 - 1 -
统一领导原则 - 1 -
预防为主原则 - 1 -
以人为本原则 - 2 -
完整性原则 - 2 -
分级负责原则 - 2 -
先进性原则 - 3 -
组织机构 - 4 -
集团恶劣天气应急指挥总中心 - 4 -
高发、中原股份公司恶劣天气应急指挥中心 - 4 -
路段恶劣天气应急指挥分中心 - 5 -
部门职责 - 6 -
路政部门 - 6 -
养护部门 - 6 -
收费部门 - 7 -
服务区管理部门 - 8 -
宣传信息部门 - 9 -
3 预警机制 - 9 -
气象预警 - 9 -
路况预警 - 10 -
设备预警 - 10 -
省际预警 - 10 -
4 预案分级 - 11 -
5 应急处置 - 11 -
应急处置程序 - 11 -
应急处置措施 - 11 -
Ⅲ级应急响应 - 11 -
Ⅱ级应急响应 - 16 -
Ⅰ级应急响应 - 19 -
应急状态结束 - 23 -
总结应急处置经验 - 23 -
路产损失索赔事宜 - 23 -
修复受损道路设施 - 23 -
补充救援物资设备 - 23 -
6 保障措施 - 24 -
一般保障措施 - 24 -
其他保障措施 - 24 -
除雪融冰物资保障措施 - 24 -
除雪融冰安全保障措施 - 24 -
7 附则 - 25 -
应急预案演练 - 25 -
应急预案编制、完善和解释 - 25 -
1 概述
编制目的
为规范集团所属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消除恶劣天气影响,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保障集团所属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集团所属高速公路恶劣天气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工作。本预案中恶劣天气是指:雨、雾、冰、雪等天气。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原则
集团全面负责所属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所属高速公路运营单位恶劣天气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应在集团恶劣天气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进行。
预防为主原则
加强对恶劣天气的监测、监控,实施监督管理,建立恶劣天气防范体系,提高恶劣天气防范和处置能力,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恶劣天气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关注恶劣天气中长期变化,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前部署,积极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和教育,充分优化现有应急资源,发挥其最大效能,确保公众出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人为本原则
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影响,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出现恶劣天气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恶劣天气造成交通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采取合理措施,积极协助有关单位营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完整性原则
保持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包括预案体系本身的完整性,文件体系的完整性,应急机构设置和建设的完整性,应急支撑系统的完整性。
分级负责原则
⑴行政分级集团所属高发公司、中原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是保障恶劣天气下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责任主体,按照集团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内容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应急处置队伍,配备必需的设备、器材、物资,保障在本单位辖段高速公路出现恶劣天气时,能够有效实施应急工作。
⑵预警分级依据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把预警级别分为3级,严重的是Ⅰ级,较重的是Ⅱ级,一般的是Ⅲ级,依次用红色、橙色和黄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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