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标题: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版本号/修订号:1/0章节号:13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由所在车间和部门领导提出聘任人选,由管理者代表聘任。2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所在车间和部门质量工作的责任人之一,承担所在车间和部门负责人相同的质量责任。3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本职工作受所在车间或部门的领导,其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受公司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的领导和指导。4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行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职能时,具有独立行使职权的能力,不受所在车间和部门领导及其他人员的干涉。5负责对所在车间和部门的生产、产品质量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6有权拒绝不合格原料的采购和入库,不合格原料投入生产,不合格半成品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入库、出厂和销售。7有权提议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对所在车间和部门的质量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并向食品安全小组汇报。8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公司食品安全小组组长汇报,必要时可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汇报。9各级领导和职工应支持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得对其工作设置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