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信访事项的情况报告
关于信访事项的情况报告
县信访局:
接到你局转来XX县琴江镇西外村**的信访事项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有关干部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调查:西外路征地有批文。省国土资源厅《关于XX县2016年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关于XX县2016年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区位调整)》、《关于XX县2016年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均为XX县西外路建设用地批文(省国土资源厅可查询)。
**反映XX县以修西外路、西华南路延伸为名,摧毁两处4块约3亩自留地分文不付的问题,纯属虚构,与事实不符。城南道路改造工程安置地(西华南路延伸)征收**,按38+1元/m2的标准补偿,西外路建设工程征收**,按45+1元/m2的标准补偿,两项征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已按实际面积核算发放到村小组组长、会计、出纳手上,出纳曾多次催**家属领款,**限其家属不能领取,认为征地补偿款应按城区基准地价的标准进行补偿,唯独**拒绝领取,现存在村小组账户上。
综上所述,XX县政府对城市建设项目,城市道路建设用地均按照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运作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年限界定严格依据了省政府公布的老、新综合地价进行补偿的,符合上级文件精神。至于信访人对上级政府批文不信任,对现行土地征收补偿政策的偏解,我们将继续做好上访人的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尽早停访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