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及.doc

格式:doc   大小:38KB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及.doc

上传人:zbfc1172 2019/8/29 文件大小:3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及.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章重大事故处理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惩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按照国家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订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及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管理、技术人员、生产人员负有安全事故责任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在安全生产领域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按照相关责任可划分为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由公司纪委、监察、人力资源部、安全检部等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第四条组织处理的形式有: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降职、调离、免职、解除劳动合同;党纪处分的形式有: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纪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第五条矿井发生1人死亡事故,给予直接责任者记大过并作出降职一年处理、撤职、留用察看处分;给予主要领导责任者记过、记大过并作出降职一年处理处分;给予重要领导责任者警告、记过处分。第六条矿井发生一次死亡2人事故,给予直接责任者撤职、留用察看处分;给予主要领导责任者撤职处分;给予重要领导责任者记大过并作出降职一年处理处分。第七条矿井一年内累计发生死亡2人次事故,给予重要领导责任者记大过并作出降职一年处理处分;矿井一年内本系统累计发生死亡2人次事故,给予主要领导责任者撤职处分。第八条矿井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给予直接责任者留用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给予主要领导责任者撤职处分;给予重要领导责任者撤职处分。第九条安全生产技术部门系统内发生一次死亡2人事故或一年内累计发生死亡2人次事故,给予系统副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警告、记过处分;系统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或一年内累计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给予系统副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记过、记大过处分第十条矿井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比照第五条进行处理。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级非伤亡事故:①全矿井非正常停工八小时以上或采区停工三昼夜以上的;②突出危险区误揭突出煤层的;③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因管理责任造成系统中断,丧失监测监控功能超过10分钟;④***异常涌出、浓度达3%以上的;⑤煤与***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50吨含50吨的;⑥井下发火封闭采掘工作面或影响安全生产的;⑦因管理责任误透水,造成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或溃水堵人的。⑧采煤工作面冒顶长10米以上含10米的;⑨掘进工作面冒顶长5米以上含5米的;⑩巷道冒顶长10米以上含10米的。第十一条矿井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给予直接责任者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给予主要领导责任者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给予重要领导责任者警告处分。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二级非伤亡事故:①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二小时以上,但不足八小时或采区停工八小时以上,但不足三昼夜的;②井下出现明火或co浓度超过400PPM的;③煤与***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10吨含10吨的;④因管理责任误透水,造成采区停产或影响生产的;⑤采煤工作面冒顶长5米以上含5米的;⑥掘进工作面冒顶长3米以上含3米的;⑦巷道冒顶长5米以上含5米的。第十二条矿井发生***超限,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