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尚志市户外公共健身器材管理办法
(草案)
为满足我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近几年我市投建了一批户外健身器材,为广大居民就近就便健身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街道(社区)和乡镇(村)户外健身器材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其社会公益性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身安全,根据2003年8月1日正式颁布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和2009年10月1日正式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现就加强街道(社区)和乡镇(村)户外健身器材的管理制定如下办法:
一、明确管理责任
(一)市文体广电局的职责是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1、依据市政府规定的职责,制定本辖区街道(社区)和乡镇(村)户外公共健身器材投建规划及相关政策。
2、制定街道(社区)和乡镇(村)户外健身器材管理实施方案。
3、本区户外公共健身器材的购买实行政府采购,把好器材质量和售后服务关。
4、建立考评制度,对街道(社区)和乡镇(村)户外健身器材的管理进行考评。
5、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本辖区街道(社区)和乡镇(村)户外健身器材实施定期巡视和督导。设立本辖区户外公共健身器材报修电话。
6、建立本辖区街道(社区)和乡镇(村)户外健身器材管理和指导网络,组织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培训。
(二) 街道、乡镇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日常管理。
1、将本辖区户外公共健身器材纳入街道、乡镇资产管理,建立户外健身器材管理档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建立日常开放管理制度,规范日常开放管理工作。
3、安排各户外健身路径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辖区内户外公共健身器材日常管理,做好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日常巡查及维修保养记录,提高器材完好率。
4、协助文体广电局制定户外公共健身器材投建规划及相关管理措施。
5、做好向社会开放工作,为市民提供健身指导等服务。
(三) 健身者的职责是遵守规则、文明健身。
1、自觉遵守街道(社区)、乡镇(村)户外公共健身器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科学文明地进行健身活动,保证健身安全。
3、合理使用器材,发现器材损坏应停止作用,并及时反映。
二、管理措施
(一)巡查制度
1、市文体广电局定期对辖区各户外健身路径巡视督导。
2、街道、乡镇定期定期对本辖区社区(村)的户外健身路径进行巡查,检查各社区(村)日常管理情况。
3、各健身路径管理员进行日常巡查,及时报告户外健身器材损坏情况,做好日常巡查记录。
(二)维护管理
1、建立健身器材管理档案。市文体广电局对投放的健身器材、管理员、维护保养等各类信息建立汇总统计表。街道乡镇建立健身器材档案,档案中有健身器材的场地照片、安装时间、详细地点、管理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等登记资料。
2、维护保养。各管理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