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意见中共上高寨乡委员会文件上发[2011]第14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印发《上高寨乡党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行政村支部:经研究,现将《上高寨乡党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上高寨乡委员会2011年7月3日上高寨乡党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佳发〔2011〕4号文件及《关于同意召开上高寨乡第十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的批复》的精神,经乡党委研究,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章为准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五个好”乡党委为目标,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乡党委领导班子中来,努力把乡党委建设成为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全面实现“十二五”时期农村综合改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等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组织领导成立上高寨乡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高艳梅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杨君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马维华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马新平、组织委员王斌、党委秘书陈国强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维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三、大会主要任务选举产生中共上高寨乡第十三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四、党代表大会的议程1、听取和审议党委工作报告;2、听取和审议纪委工作报告;3、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的委员会;4、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党代表名额的分配和产生要求1、代表的条件。按照党代表任期制的有关要求,应注重从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的党员,特别是“星级党员”和“党员中心户”中产生代表。代表要具有先进性,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在工作、生产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效显著;密切联系群众,有较高的威信;能如实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2、代表名额和结构要求。根据县委《批复》精神,上高寨乡第十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61名,其中,乡村两级领导干部代表占42%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20%左右,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女代表不少于20%;45岁以下的代表占50%以上。党代表与人大代表一般不交叉。3、代表分配方案。(1)每个党总支(支部)原则上不少于1名代表;(2)根据各党总支(支部)正式党员数按比例分配代表(详见附表);(3)乡党委、政府、人大领导同志下派到相关党总支(支部)参加选举,不占所在党总支(支部)代表名额。4、代表产生程序。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推荐提名,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公示,经过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由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员、群众的意见,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及时向乡党委报告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和考察确定情况,经乡党委审查批准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代表时,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有选举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