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近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农渔〔2019〕9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相关背景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等10部门结合我省实际,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征求各地意见,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意见》。二、主要内容《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到2022年和2035年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提出加快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优化养殖生产布局、积极拓展养殖空间、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提高养殖设施和装备水平、完善养殖生产经营体系、加强网箱网围养殖监督管理、推进养殖尾水及废弃物涌现、发挥水产养殖生态修复功能、规范种业发展、加强疫病防控、强化投入品管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支撑、完善配套政策等十八项任务。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提出严格落实责任、依法保护养殖者权益、加强执法监管、强化督促指导等四项措施。三、主要亮点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有关部署,针对我省水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突出问题与资源优势,《实施意见》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在第三条加快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中提出:稳定发展池塘养殖,保持水产养殖基本生产能力。(二)在第四条优化养殖生产布局中提出:沿江、沿淮、环巢湖及江淮丘陵地区以池塘、稻田、湖泊为基础,打造水产养殖业优势和集中发展区;皖西皖南山区以水库、山泉流水为基础,打造特色水产养殖基地。(三)在第六条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中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