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鹿城区2007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
摸文办法
1、本次摸文的对象为符合2007年度鹿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根据房管部门在公示期间对反映的情况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后,最终确定51户(其中城东房管所辖区22户、城南房管所辖区12户、城西房管所辖区17户)家庭获得拟实物配租摸文资格,并核准为“并列第一”顺序(具体名单见附件)。
2、根据房源数量及各房管所辖区“并列第一”的家庭户数,按比例测算,城东房管所、城南房管所和城西房管所的拟配租数分别为15户、8户、11户。
3、城东、城南、城西房管所根据拟配租数,于2007年8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时,分别组织“并列第一”的廉租家庭进行“摸文”,确定获得2007年鹿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拟配租家庭。
4、各房管所摸文地点:城东房管所——环城东路米莉莎花苑F、G幢二楼会议室,联系电话:88185552;城南房管所——马鞍池西路133号(得胜桥边)二楼会议室,联系电话:89611609; 城西房管所——白塔巷80号七楼会议室,联系电话:88234912
5、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家庭可指派1-2人(最多不超过2人)参加摸文活动,其中1人必须是被保障人,被保障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必须办理委托手续,同时须经社区、街道
出具同意证明。
6、被保障人携带身份证(代理人出席的同时必须携带代理人身份证)、户口簿、《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残疾特困证》、《特困职工证》)、《残疾证》、《劳模证》、烈士证明、摸文通知等相关证件,按摸文规定的开始时间,提前一个小时到指定摸文登记处进行验证、登记。
7、经房管部门和公证部门共同对被保障家庭的相关证件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摸文程序,摸文共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先摸排队号。根据拟配租对象其廉租住房保障的准入时间先后顺序摸取排队号。若准入时间相同的,先摸取摸文顺序号,再摸取排队号。
第二轮:再摸拟配租资格顺序号。凭第一轮排队号顺序从小到大依次摸文,确定各房管所辖区廉租住房实物拟配租资格的顺序号。
8、参加“排队号”、“资格顺序号”的摸文人必须是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家庭公示名单中的申请人或经社区街道同意并出具证明的委托代理人。摸文人务必按摸文所规定时间到达摸文地点,根据摸文的有关程序依次参加摸文,摸文结果当场拆封、当场宣读,同时在电脑投影屏幕显示。凡在规定的摸文时间不摸文或借故不摸文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迟到者顺延插入摸文。
9、根据各辖区房管所拟配租房源的数量,按照拟配租资格顺序号从小到大确定各房管所辖区的实物配租家庭资格名单。
10、各房管所辖区取得此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将作为“并列第一”顺序号,于8月底参加鹿城分局组织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屋定位摸文。
11、此次未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各辖区房管所将根据其摸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