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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编辑的定义和编辑学的理论框架编辑理论框架编.doc

上传人:tiros009 2014/2/10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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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编辑的定义和编辑学的理论框架编辑理论框架编.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论编辑的定义和编辑学的理论框架
杨焕章
摘要:“编辑”是编辑学最基本的概念。编辑学的全部内容就是“编辑”概念的逻辑展开。编辑是策划审理作品的再创造活动。这一基本命题的展开就构成了编辑学理论的框架。
关键词:编辑;编辑的定义;编辑学
任何一门科学都是一个概念的系统,由一系列概念构成。这些概念各自在概念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其中,有些是基本的概念;其中,又有一个是最基本的概念。这个最基本的概念是一门科学赖以建立的基石。它的确立是该门科学成熟的主要标志。这个最基本的概念蕴涵着该门科学的全部内容,是其全部内容的浓缩。换句话说,它的展开可以派生出该门科学其他的基本概念和一般概念,可以派生出该门科学的基本原理,一句话,它的展开就是该门科学的全部内容。
编辑学亦如此。编辑学是关于编辑的科学。“编辑”是编辑学这个概念系统中最基本的概念,是编辑学科学的基石,整个编辑学就是建立在“编辑”基础之上的。“编辑”是编辑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全部编辑学的概念乃至全部编辑学的原理,都是由“编辑”的逻辑展开而派生出来的。因此,我们研究编辑学,构建编辑学的理论体系,不能不首先着力研究“编辑”这个编辑学的最基本概念。
作为编辑学最基本的概念的“编辑”,指的是编辑活动,不是从事编辑活动的人。从事编辑活动的人们或研究编辑学的人们,对于“编辑”这个概念可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了。然而,正如黑格尔所说“熟知非真知。”平日从事着编辑活动,或者经常使用“编辑”这个概念,这是一回事;但是,科学地把握编辑概念,给它以科学的规定,却是另外一回事。不要以为自己非常熟悉的东西就一定理解它。1992年出版的《中国古代编辑史稿》(靳青万著)、1995年出版的《编辑学概论》(尤红斌著)、1997年出版的《编辑学原理论》(王振铎、赵运通著)等著作中汇集了中外许多关于“编辑”的定义,如果再加上近十几年里我国编辑学研究者为“编辑”概念下的定义,那就更多了,收集三五十个是不成问题的。这些“定义”,在一定时期,在一定范围,确曾被人们作为思考问题的依据加以引证,起过一些积极的作用,也应承认那都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产物。但是,也应当指出,那些“定义”中有一些属于语词释义,严格地说不能算是定义;可以看作定义的那一部分中,大多(不是全部)是停留在对于“编辑”的现象的、经验的描述,还称不上是对于“编辑”的本质的、科学的把握。
作为编辑学最基本的概念的“编辑”,其定义应是科学定义而不能是普通定义。普通定义只满足于把下定义对象与其他概念区别开来就可以了,不一定要求必须揭示其本质特征。如“人是具有软耳垂的动物”,可以说是关于人的一个普通定义,因为它已经把人与其他动物区别开了,但要它作“人”的科学定义那就不够格了。作为“编辑”的科学定义应当能够反映“编辑”的普遍本质和具体特征。要想把握“编辑”的普遍本质和具体特征,就必须从能够表现这种本质和特征的方面去分析它的规定性。从辩证逻辑的角度看,分别分析了编辑的对象、内容、目的和性质等方面的规定性,然后加以综合,就可以达到关于“编辑”的多方面质的规定性的统一,科学地把握“编辑”了。
关于编辑的对象。编辑是编辑主体作用于编辑客体的活动。编辑主体就是从事编辑活动的人,编辑客体就是进入编辑活动接受编辑主体作用的对象。编辑的对象经过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在把握编辑对象时必须对这个历史过程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