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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保密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离职保密协议书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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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保密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离职保密协议书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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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离职保密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离职保密协议书范本离职保密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离职保密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一、需要保密的信息1、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甲方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所有非公开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发的文件;(2)甲方签订的所有非公开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开的数据和内容;(3)甲方的重要报告、重要外部来函、各类会议纪要以及其他存档材料;(4)甲方重要客户资料、客户统计台帐等客户资料和信息;(5)甲方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6)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及现有科研成果、技术秘密;(7)乙方在甲方认知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2、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计算机软件以及记录甲方秘密的任何载体等。二、保密责任1、乙方必须对所有来自甲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2、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甲方专有的权利给第三方。三、保密期限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五年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四、违约责任乙方泄露甲方的秘密,根据泄密造成的损失的大小,需赔偿甲方5万—20万元,严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责任。五、特别约定1、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2、双方同意,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独立有效至保密期满。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5、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此作出解释。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有保密协议的离职证明该怎么写10分有保密协议的离职证明:就是在一般的离职证明上加上保密协议条约。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离职时公司要求签保密协议如果你必须从事相关工作但是由于保密协议而不能做的时候,貌似我听说保密费公司需要给你的。你最好打电话去劳动局之类的询问反正不给保密费要你保密没道理的。难不成饿死啊。而且是在之后签订应该是无效的吧,你只要别签。我们都是在签合同的时候签的辞职后保密协议还有没有法律效力?你好,我找到一篇发表于2008年2月2日的论文,现复制给你看一下,我想这样可以全面回答你的问题。不过你要注意一下近来有没有相关新的法律条文出台,是否有经过修改或终止的。张玉瑞: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限制问题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限制问题——兼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条的不足张玉瑞我国知识产权战略中的商业秘密战略内容,是在国家推动下,企业、社会注重商业秘密保护,维护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创新和发展,从而增强国家、企业、社会的国际竞争能力。在劳动关系中运用竞业限制,是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有效手段,其可以防止技术、经营信息被不正当利用,鼓励企业对技术、经营进行大规模投入,保护资本和技术。正确处理劳动关系中的竞业限制,是我国商业秘密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我国劳动关系中竞业限制的历史发展1993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开始在我国保护商业秘密。自1995年未开始,一系列地方法规、部门规定相继出台,肯定竞业限制约定的可能合同法地位。1995年11月3日深圳市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虽然只在深圳经济特区有效,但其意义超过了特区,一举奠定了中国大陆保护商业秘密的竞业限制合同的基本法律框架。如公平、公正、协商原则;书面原则;必须支付补偿费原则;竞业限制不得超过3年原则。这些原则为以后的法规、规定所沿用,只不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