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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局首问责任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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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局首问责任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黎发改通(2011)号
关于印发《黎平县发改局首问责任制度》
《服务承诺制度》等制度的通知
各股、室、办:
为深入开展“三个建设年”、“创先争优”、“四帮四促”等活动,促进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责,强化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局机关和工作人员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工作,特制订了《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首问责任制度》、《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服务承诺制度》、《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限时办结制度》、《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四个制度,现将制度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0一一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制度通知
抄报:县“三个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
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1年8月13日
共印40份
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首问责任制度
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机关首问责任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是指接待前来本局办事人员、询问或电话咨询、举报的第一位工作人员。
     二、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1 、当来人到本局办事或咨询时,如在本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办理,不能马上解决的,要耐心、细致、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并认真解答有关的询问。
        2 、服务对象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引导前来办事人员找到承办人员或分管领导,承办人员或分管领导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先承接下来再交承办人办理,并告知其联系电话。
        3 、如来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其承办部门。
       4 、属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来电人的姓名、联系电话记录在册,并及时告知相关领导。
    三、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员时,要充分体现发改局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热情服务的精神,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要为办事人员着想,提供方便快捷服务,不得推诿扯皮。
   四、对违反本制度被投诉者,一经查实,按照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五、本制度适用于黎平县发改局全体工作人员。
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服务承诺制度
 一、认真研究宏观经济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法规、经济信息、投资导向、招商引资项目等。
     二、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克已奉公、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过错追究制度。
五、对审批、核准项目,资料齐全且符合有关规定,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或上报(不含项目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和专家评议时间);备案项目,资料 齐全且符合有关规定,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或上报。
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限时办结制度
为改变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提供快速高效优质服务,特制定限时办结制度。
     一、凡上级发改部门、县委(办)、县政府(办)安排或通知的有关事宜,接知人必须尽快告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领导安排的事宜,承办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