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疗管理制度
核心工作制度
首诊科室(医师)负责制
1、门诊病员挂号后,接诊医师应以对病员高度负责的精神,详细询问病史,做好全面检查,如在诊断和处理上有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协助诊查。
2、对疑难、复杂、科室间的“临界病人”,首诊医师应首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经本科具备主治医师资质的医师复查后方可邀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科;在就诊期间发生与本科无关的意外,应就地抢救并联系相关科室。
3、病情涉及到两科以上的病员,如需住院治疗,应根据病员的主要病情收住院,如有争议,由门诊部(或总值班)根据病情决定,科室不得拒收病人,凡因拒收造成的医疗差错、事故,由拒收科室和当事人承担责任。
4、凡因擅离岗位,敷衍马虎,不负责任,相互推诿而造成差错和事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病员挂上与本科无关的号,接诊医师应给予认真接待,同时热情向病员讲明,首诊医师签字到挂号室退号,另挂有关科号就诊。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主任(或专业主任)、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查房,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或专业主任)、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每日下午下班前应集体巡视一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专业主任)随时检查病员。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各项有关检查资料及所需用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项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医师要背述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上级医师查房时必须携带病历。
5、查房的内容:
(1)科主任(或专业主任)、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
审查新入院和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检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内容中应包括诊断依据、鉴别诊断、治疗原则、治疗中应注意的事项及并发症的预防等并决定转院问题。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尚未确诊、治疗效果不佳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并决定出院适宜。
(3)住院医师查房,应及时观察掌握所管病员的病情变化,要求重点检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检查化验等报告单,分析其结果,提出进一步诊疗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性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了解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6、院内专家委员会将不定期进行主任或副主任查房考评,考评结果在科主任例会上公布。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1、凡遇疑难、危重病例,应由科主任或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2、对于危重病人,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每天1-2次查房,直到解除病危并有记录。
3、对于危重病人入院7小时仍未确诊或治疗无效者,应有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持的科内讨论,包括修正诊断、治疗方案、重要检查等。
4、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对危重病人查房,应根据病情变化制定抢救措施。
5、疑难病例72小时未能确诊,应组织专业内集体讨论。
6、疑难或危重病如需要组织全院会诊讨论时,应及时通报医务科,组织进行,并做好记录。
7、医务科将定期检查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检查结果记入当月考核。
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1、抢救工作应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重大抢救应由科主任或请院领导、医务科参加组织和指导,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全力以赴、听从指挥,密切协作。
2、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困难时,应及时请示,力争迅速予以解决。一切抢救工作要做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并记录执行时间。
3、医护要密切合作,口头医嘱护士须复述一遍,无误后执行。
4、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输血空瓶等用完后集中放在一起,以便查对。
5、重大抢救时各种器械、仪器和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应及时到位。抢救物品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
6、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病危通知书一式三份,分别送交家属及医务科,另一份留在病历内,与家属谈话,并签字有记录(病危通知书上应有诊断及本院主治医师签名)。解除病危时应及时通知医务科。
7、重大抢救时专业主任(副主任)迅速到位,现场应有一名副高职以上医师负责业务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