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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就涉农土地承包案件司法解释答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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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就涉农土地承包案件司法解释答问.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19/9/7 文件大小:1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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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就涉农土地承包案件司法解释答问.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最高法就涉农土地承包案件司法解释答问一、《解释》的出台是农民维权的迫切需要问: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请您谈谈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 答:我国有9亿农民,“三农”问题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近年来,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的纠纷案件日益增多,这一类纠纷普遍具有理论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处理难度大的特点,解决不好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并影响社会稳定。以往,人民法院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等基本法律规范,但这些法律的规定在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中又存在针对性不强的问题。社会各界包括广大农民,对《解释》的出台都报以热切的期望。《农村土地承包法》施行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并专门行文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就此尽快制定有关的司法解释。为切实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给人民法院相关的审判实践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司法解释依据,为农民维权提供更为明确、具体、有力的法律武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公布了《解释》。其目的在于明确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范围以及相关具体争议的处理规则,以期将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二、《解释》稿系统修改了39次问:据我们所知,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大部分发生在基层,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接触的较少,而《解释》是针对处理此类纠纷所作的司法解释,其难度可想而知,请您谈一谈《解释》制定的过程? 答: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实践性极强、牵涉面极广,也十分复杂。所以,在《解释》的起草工作中,我们时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司法为民要求为指导思想,高度重视调查调研,坚决杜绝闭门造车。在此基础上,调动和发挥了各方面的力量收集问题和分析论证。在起草制定过程中,《解释》起草小组曾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初稿形成后,2003年9月19日及11月4日,我们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11月21日,为充分听取中央及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对《解释》稿的意见,我们会同农业部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全国人大法工委、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研究室、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研究室、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单位派员参加了会议。12月12日,又在京召开了有关民法、民诉法学专家学者参加的专家论证会。为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听取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考虑到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农民群众接触《解释》稿的可能性,我院于2003年12月31日将《解释》征求意见稿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农民报以及人民网、中国普法网、中国法院网、中国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同时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此举在全社会引起了普遍关注。特别是在人民日报上全文刊发,在我院司法解释制定工作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尽管各界对《解释》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各种修改意见,但都认为《解释》的起草是我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司法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希望《解释》尽快出台。 2004年4月中旬,我院民一庭会同农业部经管司分成两个调研小组,分赴山东、湖南、广西等地进行了专项调研。两个调研小组行程跨越济宁、潍坊、长沙、常德、张家界、南宁、株州、桂林等地市,深入听取了各级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基层经管部门、妇联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同志的意见,特别是走进农民家中和田间地头听到了农民最真实的呼声。6月28日,我院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农案件审判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通知》。其中对下级法院提出了“要注意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对审判实践中出现的带普遍性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妥善处理,必要时应当逐级层报我院”的明确要求。在《解释》稿已经进入攻坚阶段的情况下,10月10日至12日,我院在重庆市召开了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同志参加的座谈会。11月10日至12日,又赴安徽参加了该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处理座谈会。通过这两次座谈会,我们对《解释》稿再次作了修改,并于2004年11月下旬,在京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全国妇联、公安部、教育部、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以及解放军军事法院等单位派员参加了论证会。会后又在中央党校政法部的大力支持下,专赴中央党校听取了十位县委书记的意见。在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