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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保基础医保篇(2011年7月更新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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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保基础医保篇(2011年7月更新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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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保基础医保篇(2011年7月更新版).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广州市社保基础知识 ——医保篇
广州: 许耀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举办,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按照财政、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承受能力来确定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水平。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保障广大参保人的基本医疗要求。
广州社会医疗保险服务网址: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号码:12333
广州市医保简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0
(结合2011年7月最新规定)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1
(未成年人、高校学生、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
农村合作基本医疗保险2011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
2%
单位缴费
8%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个人帐户
1%(35岁以下);2% (35-45岁);
% (45-60岁);%(退休)
个人医疗帐户基础金为每人每年100元。
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上限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收入的300%,下限为60%
—(13623元,2725元)
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门诊篇(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费用筹集:
以缴费基数×1%在企业缴费帐户内按月扣取
报销待遇:
门诊费用按月限额报销,300元,不滚存
指定社区服务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75%支付
其他医疗机构55%支付(均为指定机构)
原个人账户余额继续使用和滚存!
个人账户余额可供家人门诊使用!(更新:)
外来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待遇
门诊篇(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费用筹集:
以缴费基数×1%在个人缴费帐户内按月扣取
报销待遇:
门诊费用按月限额报销,300元,不滚存
指定社区服务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65%支付
其他医疗机构45%支付(均为指定机构)
原个人账户余额继续使用和滚存!
个人账户余额可供家人门诊使用!(更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指定慢性病门诊篇(2011年7月1日起更新)
慢性病范围:(17种,需达到一定标准)
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帕金森病,类风湿,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精神分裂症等等
报销待遇:
门诊费用按月限额报销,100元/病种(不超过3种),不滚存,住院期间不累计享受
指定社区服务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85%支付
其他医疗机构65%支付
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和滚存!
住院篇
医院
等级
起付线
(在职/退休)
共付段
重大疾病
0-15万
个人
统筹
个人
单位
一级
400元/280
10%
90%
5%
95%
二级
800元/560
15%
85%
三级
1600元/1120
20%
80%
最高补助15万
个人自费
起付线
最高支付限额
共付段
个人自费和国家补助相结合
重大疾病补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更新:)
共付段限额:本市平均职工年收入的6倍()。
广州市医保简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0
(结合2011年7月最新规定)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1
(未成年人、高校学生、成年居民、老年居民)
农村合作基本医疗保险2011
缴费:个人80元/年,政府200元/年
门诊医疗待遇: 指定社区医疗机构80%,或指定其他医疗机构50%;支付限额为300元/人·月。
住院医疗待遇:
医院
等级
起付线
共付段
首次参保缴费的支付标准
《办法》实施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或连续2年以上参保缴费的支付标准
个人
统筹
个人
统筹
一级
120元
15%
85%
10%
90%
二级
240元
25%
75%
20%
80%
三级
480元
35%
65%
30%
70%
广州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基本医疗保险2011年9月1日起
所有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