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七、经营管理机关及分公司工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体现监控与服务职能二者的统一性,充分发挥现有专业分公司的专业特长,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综合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机关和分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两个低于”的原则。即: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的幅度,职工实际工资水平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幅度。在企业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职工的工资水平。、兼顾公平的原则。克服攀比思想,真正发挥工资杠杆的激励作用。。第三条工资总额的核定公司实发工资总额与企业综合效益完成率挂钩,确保在岗职工的最低工资保障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线,遵循集团工资增长指导线的原则,人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工资增长预警线。第二章机关人员的工资发放第四条机关除经营者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全部实行岗位效益工资制(即岗薪制)。机关附属单位:职工培训中心、试验中心、经警中队、物资供应分公司、市政工程承包部、青岛分公司机关职工的岗薪标准比照执行。,执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按月发放;其效益岗薪视公司综合效益的完成情况每半年发放一次,标准不超过20%,同公司年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一并考核。%以内时,按实际完成率计发效益岗薪;完成率超过100%时,增长率在10%(含)以内的,,增长10%以上部分,,但效益岗薪增长最高不超过其本人效益岗薪的10%。,要与公司经理、书记与各部室签订的年度承包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考核挂钩。具体执行《年度承包责任书》的规定。%时,公司总经理有权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公司其他有关领导和相关部室给予一次性奖励。第三章分公司人员的工资发放第六条专业分公司是指吊装分公司、大型机械租赁分公司、物资租赁分公司等生产经营型的分公司,不含青岛分公司和物资供应分公司。第七条专业分公司人员的工资,实行年度利润工资比控制和核发。其管理人员的工资比照机关相应岗位序列标准执行,工人实行新的岗位技能工资制(由基本岗位技能工资和浮动岗位技能工资两部分组成)。第八条专业分公司实行年度经济责任制承包,确保年度利润指标的实现。其管理人员的岗薪按以下办法分配:,在成本不亏损的前提下,月度发放基本岗薪,其中,20%由分公司根据每人月工作综合情况考核计发;未全额完成指标时,按完成的比例发放;超额完成部分到年终一并考核,超额上交部分按《经济承包责任制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奖励。%完成经济承包指标时,计发相对应的效益岗薪。完成率小于100%时,按完成率计发。,公司不再另行增加工资指标。:在完成上交费用且成本不亏损时,每半年发放一次,其标准为20%;若年终效益核实未完成承包指标或成本亏损时,用效益岗薪抵补,不足抵补的,用抵押金补齐。亏损特别严重的,同时要用行政手段制约。第九条专业分公司的工人工资,执行新的岗位技能工资制标准。按以下办法分配:。,其基本岗位技能工资按其本人岗位技能工资标准的60%由分公司核发,其浮动岗位技能工资部分与所在项目月完成的产值和台班数双挂钩考核,转到分公司核发。其标准为:(1)塔吊机组月度挂钩工资总额=[30(元)×签认的塔吊使Countycontinuationrecordshasexaminedandapprovedthedraft,spirit,prehensiveYearbookofzhuanglangalreadyprepareddraft,,spirit,prehensiveYearbookofzhuanglangalreadyprepareddraft,、木材、水泥供应、结算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为理顺公司三材价格体系,更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