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0年1月13日在界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海林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2009年,我院在界首市委和阜阳市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省、市检察工作会议以及界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紧紧围绕“三保”大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我院始终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一)突出打击重点,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2009年,我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88件289人,提起公诉230件402人,报送阜阳市院审查起诉12件44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和死亡、强奸、贩毒、放火等严重刑事犯罪53人,起诉64人;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批准逮捕涉嫌抢劫、抢夺、盗窃等犯罪案件60件105人,起诉65件128人。(二)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保证打击效果。加强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配合,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提前介入、公诉引导侦查取证等多种形式,及时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案件质量;对于重大刑事案件以及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及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去年5月份,引起广泛关注的非法拘禁强迫智障人员劳动案件,我们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及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9人。2009年3月,承建状元小区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赵某指使社会闲散人员故意伤害致农民工一重伤两轻伤一案,我院不仅依法追捕、追诉8人,并帮助93名农民工讨回所欠工资3万多元,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三)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公平、公正。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特别是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的犯罪案件,落实依法从宽的政策。对轻微伤害等刑事案件推行刑事和解等政策,在批捕与审查起诉阶段进行“刑事和解”11件15人。在办案环节中注重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听取辩护律师对案件的意见,全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坚决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中,针对未成年人年纪小、可塑性强、易教育改造的特点,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给予犯罪轻微的未成年人以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2009年,我院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件24人,依法相对不起诉6人,绝对不起诉2人。4名失足的未成年学生重返校园。我院公诉科被共青团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二、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成绩一年来,我院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突出位置来抓,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有影响、震动大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6件19人,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12件15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所立案件中大案15人,大案率达79%,科级领导干部占5人,通过办案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