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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贷款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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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贷款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raojun00001 2019/9/13 文件大小:4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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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贷款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股票质押贷款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股票质押贷款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正式发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以规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行为,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券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将迎来更明确规范,在要求更加严格后,展业难度加大,增量业务一定程度受限,但资金多元天花板尚远,预计整体业务规模受影。上述《指引》主要对券商开展此项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融入方准入管理、标的证券管理、业务持续管理和违约处置管理作出了要求。其中,《指引》首要指出,单一融入方累计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10%。中航证券非银分析师曹宇认为,目前看,对于大多数券商公司来说,单一融入方累计融资余额超过证券公司净资产的10%多不太可能,但个别中小券商在这条规定下未来股票质押业务的手脚将受到一定束缚。《第一财经日报》注意到,业内关注的焦点多在《指引》对净资本管理方面的规定,该《指引》明确,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的,融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的200%,证券公司可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具体比例。对此,海通证券非银团队分析称,股票质押风险管理要求实质影响不大,目前规模距监管上限仍有较大空间。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证券行业总净资本6800亿元。海通预计截至目前股票质押融出资金总额约3000亿。由此看行业整体融出资金占净资本的比例不到50%。对于该说法,国泰君安分析师王宇航表示认同,其今日早间对《第一财经日报》指出,股票质押业务除融资余额占券商净资本平均约50%外,券商目前也可用资管计划补充外部资金。“股东质押资金可抽离账户而不参与市场交易,推断监管层此举本意并非限制资金入市。预计两融规模激增和交易放量促进3月业绩超之前预期。”王宇航称。“长征只走了四分之一,未来的路还很宽广。且证监会多次鼓励券商补充资本金,推动股票质押上限也不断上移,所以不怕股票质押触及上限,就怕跟不上。”华泰证券罗毅补充强调,《指引》只适用于股票质押,与两融无关,,势头强劲。除了两方面外,在标的券准入方面,《指引》也作出较为严格提醒,标的证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证券公司应当审慎评估质押该标的证券的风险:一是单一标的证券已质押数量占总股本超过50%;二是标的证券所属上市公司上一年度亏损且本年度仍无法确定能否扭亏;三是标的证券近期涨幅较高;四是标的证券对应的上市公司存在退市风险;五是标的证券对应的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实际控制人正在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六是证券公司认为存在风险较大的其他情形。温馨提醒:如果你喜欢本文,可以分享给您的好友,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加小编扣扣87254598一起交流!合肥市股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股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59号关于印发合肥市股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股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合肥市股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权质押融资行为,防范和控制股权质押融资风险,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企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质押融资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持有且可依法转让的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个人依法取得资金,并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提供股权作为担保的机构或个人为出质人,接受股权担保的机构或个人、接受股权作为反担保的机构或个人为质权人。第三条市金融办牵头负责对股权托管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股权托管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对中介服务机构约束机制,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推进股权质押融资业务规范发展,维护股权质押当事人合法权益。第四条市工商局负责股权出质登记规范化管理,完善股权出质登记档案,为股权质押融资当事人查阅、抄录或者复印有关股权出质登记资料提供便利;做好与股权托管机构的业务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第五条市政府授权安徽省股权交易所具体负责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创业风险投资、产业投资等投资机构与股权融资项目对接;发挥市场平台作用,做好股权登记托管、质押股权冻结、市场价值评估、动态跟踪监测和股权交易变现等相关服务。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当事人应及时将股权质押融资相关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第二章出质股权第七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在依法设立的股权登记托管机构办理股权登记托管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第八条出质的股权必须是出质人合法持有的。以下股权不得办理质押融资:(一)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