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胶州市莱州路小学章程
序言
我校可溯源于1952年8月创建的“胶县大庄小学”,为一所完全小学。后数迁其址,几易其名。2010年9月新校建成后,搬入现址。2013年11月更名为胶州市莱州路小学。学校以“做学生喜欢的老师,创家长放心的学校,办社会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秉持“以人为本,扬长发展”的办学理念,用“尊重·和谐·发展”的文化理念统领学校的各项工作,打造教学精品,创建学校特色,走内涵发展之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施依法治校,建立依法办学、自主发展的高效运行机制,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胶州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胶州市莱州路小学,英文名称为Jiaozhou Laizhou Road Primary School;住所地址为胶州市莱州东路176号,邮政编码为266309;官方网址为http:// .net。
第三条学校为全日制普通小学,隶属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具有法人资格。学校学制为六年。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做学生喜欢的老师,创家长放心的学校,办社会满意的教育
。
第五条学校文化:
校训:一笔一划写好字一生一世做真人
校风:尊重和谐发展
教风:求实求新求趣
学风:乐学会学向学
第六条学校标识:
校徽:
校歌:《胶州市莱州路小学校歌》
校报:《翰香报》
第七条学校成立纪念日为每年10月8日。
第二章学校治理结构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九条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按章程办学,建立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措施。
(二)组织制定学校长远发展目标和学校发展规划,按规定程序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教育教学、社会服务、对外交流合作方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组织制定教师队伍建设方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按程序提名、聘任副校长和中层干部。
(六)组织制定学校内部劳动、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七)组织制定、执行学校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八)支持学校党组织开展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民主党派按照各自章程进行活动。
(九)按规定履行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行政办公会制度,负责研究和决策学校行政工作重大事项。
学校重大事项包括:
(一)党的方针、政策,上级会议精神、决议、指示的贯彻执行。
(二)学校办学章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总结、校长任期目标、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订。
(三)校际合作、招生工作。
(四)学校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安排、教师队伍建设。
(五)教职工聘任、奖惩、考核、职称评审、工资、待遇分配方案。
(六)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重要基建项目,大额经费收支,大宗仪器设备,物品的购置、资产处置,对外合同的签订,招标项目。
(七)校园及师生安全工作。
(八)因公出国(境)访问及涉外校际交流事项。
(九)涉及学校、师生发展的其他重大事项。
校长行政办公会一般两周召开一次,由校长(党支部书记)主持,副校长、工会主席等参加,参加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校长办公会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集中大多数人的意见做出正确决定。会议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时,应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定。
第十一条学校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大会负责,按照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要求,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学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完成《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各项基本任务。
(二)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学生德育工作。
(三)按规定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四)参与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支持、保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五)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根据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六)加强统战工作,发挥党外人士作用。
(七)开展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学校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凡属重要事项均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学校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是校长负责制框架下的学校重大事项的民主议事机构,是学校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