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文章来源初中教师网W91 根据党务、政务公开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要求,为加强教育行政机关、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推行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促进教育行政机关、学校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进一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好我校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预审制度1、 为认真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与数据的全面、真实、准确、及时,保障广大群众和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 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由校各处室根据有关要求,结合职能,制定具体公开内容目录,报校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3、 需公开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处室、分管领导、校长负责制。公开并在预审流程中,收集、审核、审批每个环节的工作完成后由相关责任人签字负责。审核人必须认真核对,防止出现错漏现象。4、 校各处室按照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的公开内容目录,结合保密规定,对涉及本处室的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性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公开。5、 校处室难以作出决定或者属于重大事项、或认为不宜公开的,报校办公室,由校办公室报分管领导审批。6、 校处室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审核决定公开的内容,可直接更新或发布的,由处室明确的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员及时更新或发布;需经信息中心接收和上传的,将信息打印文本,处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办公室。各处室和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员每个工作日要上网查看本处室相关栏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纠正,确保信息动态管理。7、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各处室在草拟时应主动就该文件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认为不应公开的,要注明原因;办公室按公文程序对单位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时,要对文件的公开性复核,同意处室的,签署同意,有异议的应提出明确意见;校领导在签发文件时,对文件的可公开性做最终决定。8、 属于校制作、产生的,如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部署等,从党务、政务信息正式生成到公开不得超过15日;不属于校制作、产生的,如法律、法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上级机关制订的规范性文件等,应在做出予以公开决定后10日内公开。9、 召开对内对外情况通报会,公开内容需经校长或分管校长审批。10、 在党务、政务公开信息预审中,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开信息错漏,或违反保密规定的,将视情节后果,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11、 本制度由黄梅校实验中学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二、 民主评议制度1、 以党的群众路线为指导,紧紧依靠群众,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2、 民主评议的内容是对全校各处室及工作人员实施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应公开的内容是否公开、党务、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政务公开的成效等。3、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科技教育社会监督员会议工作通报会或向广大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函的形式,获得社会各界及广大服务对象对实验中学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4、 要充分利用民主评议活动,促进教育党务、政务公开的逐步完善,更好地为广大服务对象服务。5、 实验中学民主评议活动由校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负责组织实施。三、 责任追究制度(一)对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办事项目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个人及分管领导责任:1、没有实行党务、政务公开或公开流于形式,甚至公开搞假的;2、 公开但没有按要求公开,造成不好影响的;3、 符合条件,手续齐备的事项不予受理和批准的;4、 违反法定的依据、程序、条件、标准和办事权限,谋取私利的;5、 因违反规定,工作中出现失误或差错,给群众带来损失或伤害的;6、 办事推诿扯皮,影响正常工作的;(二) 对不能履行职责,违反党务、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个人和部门,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办法追究责任:1、 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2、 影响正常工作,或者造成损失的,责令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3、 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经校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将直接责任人调离现岗,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4、 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 对重大决策、管理事项造成失误的责任追究:1、 违反决策程序的;2、 未通过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领导个人擅自决策的;3、 决策时不尊重班子多数成员意见的;4、 不如实向党政班子会议介绍情况的;5、 未按上级和校委、校政府要求重新议事的;6、 集体决策出现偏差和失误的;7、 违反保密纪律的。上述违反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在党政班子会议上进行检查,接受批评;情节较重并造成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免谈话;情节严重给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按规定上报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